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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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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信息披露规则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暂缓豁免条件 - 需符合未泄露、知情人承诺保密、交易无异常波动条件[5] 特定情形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 登记报送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登记,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7]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业务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掉期等[2] 审议规则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积金额未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累积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 审批流程 - 单笔1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业务,财务总监审核后报请总经理审批[11] 亏损报告 - 亏损或潜在亏损金额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3%且达100万元,财务部向董事长报告[17] - 亏损或潜在亏损金额达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且达1000万元,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7] 其他规定 - 业务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19] - 交易文件由财务部作为会计凭证附件装订存档[19] - 业务相关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至少10年[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可修订[21]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10] 委员管理 - 任期与每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任[8]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0]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5]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性质与程度[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7]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20]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22]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2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3]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24]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1]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5]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业绩[1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披露[29] 担保与诉讼披露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7]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立即披露[3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7]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风险事项需立即披露[34] - 公司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情形需及时披露[36] -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产生重大影响需及时披露[36] 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8] - 临时报告由证券事务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提请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9]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提交交易所审核并披露[41][42]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47]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9] - 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披露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52]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在部门内部流转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43] - 内幕信息在部门之间流转需经原持有及流出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45] - 公司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45] 文件保管与查阅 - 证券事务部保管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1] - 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76] - 查阅涉及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77]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报送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78]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履行报告义务[78] 其他制度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64]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应豁免披露[66]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7] - 公司董事会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的制定和执行[7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70]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管内部审计制度[70]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73] - 对外宣传文件发布需向证券事务部提交,经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7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负责人[76] - 出现违反规定等四种情形应追究信息披露相关负责人员责任[82]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执行部门[83] - 任何组织或个人可向证券事务部举报信息披露问题[83] - 董事会作出最终裁决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8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87]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的公司[2] 岗位与部门职责 - 对外投资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可行性研究与评估等[6] - 证券部是对外投资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投资计划等多项职能[6] - 财务部协助投资,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7] - 审计/法律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核、过程监督等[7] 投资审批与报备 - 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需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报告制度,限定规模及期限[8] - 证券投资方案通过后需向深交所报备账户信息,在财务报表列报和定期报告披露损益[10] 投资项目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需证券部调研形成可行性报告,依次经董事长审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10] - 对外投资项目确立后,证券部全程监控,董事长监督跟踪管理[13] 投资管理措施 - 公司应加强投资实施方案管理,明确出资内容,方案及变更需经有权部门批准[16] - 委托投资要调查受托企业资信和履约能力,签订合同并采取风控措施[19] - 公司指定专人跟踪投资项目,掌握被投资公司财、经营和现金流状况[20] - 公司对派驻人员建立适时报告和业绩考评机制[21] 产权与账目管理 - 被投资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公司要办理产权变更手续[23] - 公司定期与被投资公司核对账目,加强投资减值检查和归口管理[25] 监督与追责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追责[27] 投资处置 - 符合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9] - 投资处置要按权限和程序审批,转让需合理定价,核销需相关证明[20] - 确认对外投资异常,审计部查明原因,追究人为责任[22]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4] 股份变动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日内报告并公告[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7]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减持计划 - 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报告与公告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股份被执行收到通知2日内披露[10]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11]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2] - 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7] 制度管理 - 董秘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发现违规报告[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0]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业务目的与原则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为目的[2] - 开展业务需遵循规避风险、境内场内交易等多项原则[4][5] 业务管理 - 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不得开展[3] 审议标准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0]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授权期货工作小组执行套期保值业务,小组由多部门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13] 部门职责 - 采购部负责业务分析,财务部负责收付款等,内审部监督评价,法务部审查合规性,证券部审核决策程序并披露信息[15] 操作流程 - 期货操作人员提出申请,按权限批准后实施,操作及财务部门登记,财务定期出报表,内审部监督[16] 开户与授权 - 公司与期货经纪机构开户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署,交易实行授权管理[20] 前期准备 - 开展业务前需遵守法规、评估选择期货公司、合理设置机构并安排专业人员[23] 报告机制 - 商品期货亏损金额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期货操作人员应向组长报告,组长向董事会报告[26] 档案保存 -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10年[36] 错单处理 - 发生属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通知经纪公司处理并追偿直接损失[29] - 发生公司期货操作相关人员过错的错单,相关人员采取指令减少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9] 异常处理 - 本地交易异常时,启用备用无线网络等设备或电话委托交易[31] - 遇国家政策等重大变化致业务风险显著增加,及时报告并平仓或锁仓[31] 不可抗力处理 - 遇不可抗力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规定处理[31] 信息披露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披露[33]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达监管披露标准,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4]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40]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不良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1][16]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意见[7] - 履职应独立公正,发现问题应回避或辞职[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会议相关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资料与报告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公司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津贴与制度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1] - 制度修改需董事会修订、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3]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适用累积投票制[2]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应采用[4] 投票权计算 - 股东会表决董事候选人,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应选董事人数[6]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算投票权[6]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9] - 得票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再次选举[9][10]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轮选举[10] 相关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在股东会通知中说明[12] - 选举前应向股东发放或公布实施细则[12] - 会议召集人需制备适合累积投票的选票并说明[12]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6 18: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通过[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的担保须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相关标准须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批准[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达相关标准需审议批准[32][33]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达相关标准需审议[34]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且特殊表决[37]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3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37] 股东提案与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3] - 单独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5] 股东会通知与投票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0] 股东会主持与决议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主持[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5][26]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8]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现行议事规则自动废止[44] - 规则未尽事宜适用《公司章程》,可参考《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44] - 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董事会可修订规则,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4] 其他 - 文档涉及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5] - 文档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