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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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15: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 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嘉斌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张嘉斌先生、郑旭晖 先生、林庆民先生、刘大进先生、黄正权先生、徐雁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 ...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2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机制,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 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勤 勉尽责,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 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 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四) 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 ...
蠡湖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总 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股 份 | 3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 东 | 7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9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董事 |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 监事 | 33 | |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议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 36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36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40 | |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0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蠡湖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9 15:38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4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10时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 --- | --- |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 | …… |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 | …… | 计划; | | | ……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通过[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3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3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33]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34]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审议[34] - 委托理财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需股东大会审议[35]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按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披露、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37] - 提供财务资助,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37] 股东提案与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13][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股东大会通知与时间安排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普通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1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14]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股东大会决议与主持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部分提案除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除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股东大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1] -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2]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1]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37]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9]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12]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2]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9] 职责与建议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提名或任免等建议[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时,应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10] 独立董事与委员管理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会议时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性质与程度[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通常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并要求重决[22] - 审议议案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入法定人数[23] 委员其他权利与义务 - 闭会期间可跟踪了解公司董事和高管工作[24] - 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4] - 可向董事和高管提出质询并要求答复[24] - 根据情况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24]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6]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8
修订时间:2023 年 10 月 第一条 为明确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组织、董事行为及操作规则,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 督促董事正确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作为董事 及董事会运作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 公司的法人财产。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 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具体如下: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
蠡湖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上 午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刘兰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名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2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
蠡湖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15:37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 时 30 分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 ...
蠡湖股份: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3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