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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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设研院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5-12-15 18:36
股东会时间安排 - 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召开股东会决议[7] - 2025年11月29日发布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7] - 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30现场召开股东会[9] - 2025年12月15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10] - 2025年12月15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1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代表173人,代表股份158,558,333股,占比42.7888%[12] - 中小股东出席170人,代表股份2,980,706股,占比0.8044%[12]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3,966股,占比99.2720%[18]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2,366股,占比99.2710%[2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2,366股,占比99.2710%[21]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2,866股,占比99.2713%[23]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825,239股,占比61.2351%[2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341,966股,占比99.2329%[2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764,339股,占比59.1920%[24] -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129,784股,占比99.2318%[27] -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764,339股,占比59.1920%[27] -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3,266股,占比99.2715%[29] -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825,639股,占比61.2485%[29] -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同意157,401,966股,占比99.2707%[30] 中小股东弃权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弃权42,700股,占比1.4325%[22]
设研院(300732) - 关于增选独立董事、监事离任的公告
2025-12-15 18:36
公司治理 -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董事会席位由 9 名增至 12 名,新增三类董事各 1 名[1] - 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3] 人员变动 - 韩新宽增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 - 韩新宽符合任职条件,无股份关联[6]
设研院: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28 22:12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 - 董事会提名韩新宽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 - 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设研院:11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8 17:16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服务业占比73.79%,其他业务占比26.21% [1] 市场数据 - 公司当前收盘价为8元,市值为30亿元 [1]
设研院(300732)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投资决策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投资决策机构[5] - 股东会审批公司中长期和年度投资计划[7] - 自有资金证券等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7] - 投资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重大投资项目[8] 投资流程 - 投资项目需经初审、评审委员会审议、董事长等审批[8] 投资运营 - 投资组建非控股合作、合资公司应派人参与运营决策[10] - 投资组建子公司应派人控制主导运营[10]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投资[12] - 处置投资需分析论证并经董事长等审议,财务部负责评估[13] 财务管理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核算,负责财务管理并获取报告[15] - 审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审计并提建议[15] - 子公司遵循公司会计管理制度,每月报送报表[15] - 公司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15] 信息披露 - 投资事项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披露[17] - 披露交易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7][18] 制度说明 - 制度“低于”不含本数[2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0]
设研院(30073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会议通知与召集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前三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 会议举行与主持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3]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4] - 特定事项及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费用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6]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7]
设研院(3007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 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7] - 内部审计机构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工作方针[10]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2]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31] 评估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及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3]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7] 时间要求 -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后原则上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审计报告,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2] - 内部审计机构自接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23] - 内部审计机构应自反馈意见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后续审计[23]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应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4]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4] -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报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3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7] 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9]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9]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30] - 内部审计机构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32]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相关人员工作绩效[41] - 对工作表现突出等三类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41] - 对违反职业道德情节轻微等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警告[41] - 对不具备审计能力等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严重警告[41] - 对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视情节辞退并追究经济责任[41]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机构可对拒绝提供证明材料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建议董事会给予行政处分和追究经济责任[43]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4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5]
设研院(3007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范围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3] 信息披露时间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业绩预告及修正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业绩预告[16]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10%以上,刊登修正公告并解释原因[16]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发股东会通知[2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之前发通知说明原因[20] - 股东在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召开日前提临时提案,公司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0]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立即披露[2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立即披露[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立即披露[23] - 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立即披露[24] 信息发布流程 - 信息发布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文稿、董事会秘书审核、深交所审核,在指定媒体公告并备案归档[3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2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披露[29] - 向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4] 监管函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函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并组织回复[34] 信息披露原则 - 通过非正式公告发布信息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泄露重大信息[34]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36] 制度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38]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信息披露制度,审查信息质量,审核财务信息[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被公司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2]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领导[44] - 重要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6]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49] - 核心保密信息含定期报告财务数据等,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50] - 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书》[51] - 载有未公开信息的涉密载体妥善保管,复制或对外提供经董事会秘书批准[52] -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并披露信息[52] - 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签署《保密协议》[52]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实施情况[54] 财务信息管理 - 建立财务信息分级审核机制,子公司财务部门对基础财务数据负责,财务负责人审核合并报表,审计委员会事前审阅财务信息[5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7][58] - 实行财务信息系统访问权限管理,操作人员权限由财务负责人审批控制并定期检查[5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工作机构[60] - 与投资者沟通遵循合规、公平、透明、互动原则,沟通内容广泛[60] - 特定对象指比一般投资者更具信息优势的机构或个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高人员属特定对象[60] - 与特定对象沟通遵循合规、公平、保密、记录原则[61]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实行预约登记制度,接待活动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6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4]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特定对象接待活动的合规性[64] 信息报告 - 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5] - 紧急情况下先口头报告,24小时内履行书面报告程序[6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收到问询函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67] - 问询函及答复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8]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文件通常在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70] - 监管部门文件专项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71] 责任追究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追究相应责任[73]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可单独或合并适用[7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76] - 联系方式变更及时公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7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相关法律及《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执行[79] - 制度与后续颁布或修订法规抵触时以有效法规为准,董事会及时修订[79] - 制度中“以上”“不超过”含本数,“低于”“少于”“过”不含本数[7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7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同理[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