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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300732) - 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3] - 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 - 每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3] - 一季度报告披露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3] - 若预计4月30日前无法披露年报,应在4月15日前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10] 人员限制 - 董事等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 - 董事等人员及配偶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7]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与年报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10]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需发布业绩预告[18] - 财务负责人最迟须在年度结束后15日之内书面告知董事会秘书业绩预告相关内容[19] 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财务部负责财务部分[13] - 董事会办公室征求意见后在深交所网站预约披露时间并通知相关人员[20] - 报告结束前5天内相关人员应共同制定编制、审计和披露时间表[21] - 董事会召开前3日(季度报告)或10日(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秘书送达定期报告审核稿[16] 责任追究 - 各职能部门或子公司未及时准确提供资料致定期报告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 -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董事会责成总经理通知人力资源部处分责任人[21] -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处罚,审计机构查实原因更正并追究责任人[21] - 公司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及赔偿[21] 其他 - 变更披露时间需比预定时间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深交所申请[10] - 公司应将年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摘要刊登在指定报纸[11] - 违规事项监管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特定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22] - 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按后者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5]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任期三年,届满可续聘[3] - 秘书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3][4][5] - 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3][8] - 负责股权管理、规范运作培训事务[11][13]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1]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履职提供便利,有权了解财务经营情况[13] - 重大事项会议应告知列席并提供资料[13] - 需签订保密协议,违法违规信息除外[13]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空缺时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超三月董事长代行[14] 证券事务代表设置 - 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6]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协助秘书履职[16] 信息披露事务 - 指派相关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17]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 )
2025-11-28 17: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含1名职工代表[4] 审议规则 - 5种交易情况、关联交易、8种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议[8][9][10]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2] 选举罢免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7] - 5种情形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8][23] - 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同意可缩短通知时间或口头通知[23] 会议规范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获认可[23]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董事回避时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26][27] - 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不超两名委托[27][29] 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29][30] 会议主持 - 董事长召集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董事推举一人主持[32] 表决方式 - 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5] 决议通过 -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37] - 无关联关系董事决议需过半数通过[38] 其他规则 - 董事特定情形回避表决,理由记入记录[39]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正式报告后对其他事项决议[40]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全体同意除外[4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暂缓表决[40] - 会议记录真实完整,出席人员签名[41]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43] - 董事会秘书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后续通报[45] - 规则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8]
设研院(3007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工作[2] 管理对象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5] 沟通内容与渠道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工作[5] 具体工作要求 - 在官网开设专栏,利用公益网络平台开展活动[6]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 - 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7] 组织与人员 - 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董办负责开展工作[11]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合规与培训 - 活动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1] - 相关工作人员应参加培训[13] 档案与限制 - 健全管理档案,可创建数据库记录情况[13]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3] 责任人 - 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联络人和责任人[1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15] - 与规定不一致时以上述规定为准[15] - 由董事会解释并修订[15]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5]
设研院(3007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董事辞任,公司 60 日内完成补选[4]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30 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离职管理 - 董事、高管离职 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 25%[8]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8]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 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0]
设研院(3007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8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370,560,072元,已发行股份均为普通股[7][21] - 发起人以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54,000,000元作实收股本[16] 股东情况 - 河南交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6.072%,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持股20%[16] - 刘勇等多人有不同比例持股[16][17][18][19][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6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8] -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117]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4]
设研院(3007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
2025-11-28 17:0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6] - 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2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超规定比例买入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殊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其他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3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43]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立即就任[4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4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9]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9]
设研院(3007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本制度规定的内部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 ...
设研院(3007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选新董事和聘高管前至少20日提人选建议和材料[8]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提前2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期[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免委员职务[13] 其他 - 非现场表决结果3日内书面通知委员[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14][17]
设研院(3007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7:01
管理层任期与构成 -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公司经营管理层包括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等[4] 人员变动与财务职责 - 经营管理机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5] -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等[13] 总经理办公会规定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7] - 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7] - 总经理决策部分事项时应召开总经理办公会[17]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内容经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最后决策[18]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