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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5 21:26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积累银行信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 求,公司及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预计合计不 超过 6.00 亿元,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为准,在授信期内, 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票据、保函、保理、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审核机构要求,分别以各自资产进行担保,包括以土地使用权进 行抵押、以知识产权进行质押等,合计不超过 6.00 亿元。具体合作机构、融资金额、抵 押及质押方式以签署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 ...
迪普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 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 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 ...
迪普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等,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董事会 的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即"报告期")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积极从实际情况及用户的业务需求出发,坚持研发创新、深耕价值 行业,为用户提供价值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03,397.02 万元,同比增长 15.77%;公司持续推进有序扩张战略,加强了市场和研发投入,2023 年销售费用为 40,314.82 万元,同比增长 32.93%,研发费用为 25,120.70 万元,同比增长 4.40%,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63.64 万元,同比下降 ...
迪普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5 21:26
2023 年度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7 号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 技")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95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迪普科技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迪普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迪普科技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 ...
迪普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 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加入评审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 ...
迪普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5 21:26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8 日 9: ...
迪普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
迪普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5 21:26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636,413.14 元 , 年 末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25,251,586.50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17,906,201.81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061,354,079.95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061,354,079.95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盈利 情况、股本规模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的总股本643,829,039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11,151,804股后的632,677,235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614,178.8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 ...
迪普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26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 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 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 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凡违 ...
迪普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21: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迪普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