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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普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5215万元,同比增加0.17%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9:06
财务业绩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5.51亿元 同比增长9.59%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215万元 同比增长0.17% [2] - 基本每股收益0.08元 同比零增长 [2] 经营数据指标 - 营业收入保持正向增长但净利润增速显著低于收入增速 [2] - 盈利能力指标显示净利润率收窄 每股收益维持稳定 [2]
迪普科技:8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9:05
公司会议与报告 - 公司第三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文件 [1] - 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 [1] 财务与业务构成 - 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构成中信息安全行业占比99.2% 其他业务占比0.8%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117亿元 [1] 行业动态 - 德资巨头中国区高管警告智驾领域价格战风险 认为智驾功能免费化将给全行业带来灾难 [1]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4] - 记录保存十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18] 其他 - 议事规则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7][18]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财务资助审批 - 对外资助需财经管理部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4] - 为特定情况对象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3] 股东资助要求 - 为持股不超50%的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资助[3][4] - 为含关联人的公司资助,关联股东应按比例提供资助,否则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助协议与成本 - 对外资助应签署协议,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5]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6] 披露与责任 - 及时披露资助事项,公告含资助概述等内容[8][9]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者移交司法[17]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19]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迪普科技(3007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人员不得担任[9]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9]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解职未满12个月人员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3] - 因辞职致人数不足或无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7] - 行使部分职权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三分之二或以上出席方可举行[23][27] - 专门会议决议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28] 独立董事解职与会议通知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职[13][27] - 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4] - 公司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资料,经同意可免期限[2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等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8]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 公司给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32]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6]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39]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4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41]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42]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必要工作条件[1][30]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1]
迪普科技(300768) - 证照及印章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印章管理 - 印章刻制需逐级审批,报总裁核准[9] - 启用前需备案登记并留存印模[10] - 注销印章按审批权限报批,公司级印章公告作废[11] 证照管理 - 指定专人负责申办,使用实行审批、登记制度[13] 使用规定 - 公司级印章专人管理,存放保险柜[14] - 使用需走审批流程[15] - 外借须管理员全程监督[18] 违规处理 - 违规员工按情节处分,可罚款[21] - 造成损失应赔偿,犯罪报送司法机关[22]
迪普科技(3007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监等[7] 信息记录与报送 - 公司各环节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让其确认[10] - 相关主体填写登记表分阶段送达公司,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0] - 公司重大事项制作备忘录并让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告知董秘组织相关工作[13] - 登记表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两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7] 违规处理 - 内幕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9] - 重大项目中介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 - 内幕信息外泄,公司立即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开披露补救[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3][24]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材料使用和范围,负有保密义务[30] - 接收公司材料单位或个人承诺保密,违法担责[34]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1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选举与提名 - 由董事长等提名,当选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4] 下设小组与会议规定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5]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半数以上通过[18] 会议记录与规则执行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迪普科技(3007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公司股份 - 公司2019年3月22日核准发行400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43,829,039元,每股面值1元[6][14]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00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100%[15] - 上市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5] - 公司股份总数现为643,829,039股[39] 股东情况 - 发起人郑树生以净资产折股认购5915.9066万股,占比59.159%[15] - 发起人周顺林以净资产折股认购963.5913万股,占比9.636%[16] - 上市前股东郑树生共计认购19361.1490万股,占比53.781%[25] - 上市前股东周顺林共计认购3153.5715万股,占比8.760%[26] - 中移创新产业基金认购1636.3636万股,占比4.545%[35] - 杭州哲创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7] - 杭州伯乐圣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购818.1818万股,占股份总数2.273%[38] 股份规则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收购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5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62] 股东会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9]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75]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142] - 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批准[15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7] -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分配利润,符合条件优先现金分红[19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9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92] - 发放股票股利需满足未分配利润和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等条件[195]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9:01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担保文件[3] - 符合特定条件单位可获担保,不符条件但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担保[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批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半数以上通过[12][13] 担保后续管理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6] - 财务部门负责被担保单位资信调查、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9]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关注被担保人情况[20]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或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2]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4] 责任追究 - 董事会视情况对有过错的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26] - 控股股东等不得强令公司违规担保,违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26] - 经办部门人员等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