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瞳光学(30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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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300790) - 宇瞳光学调研活动信息
2023-09-11 17:26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3-005 | --- | --- | --- | |------------|---------------|--------------------------| | | ☑特定对象调研 | □分析师会议 | | | □媒体采访 | □业绩说明会 | | 投资者关系 | | | | | □新闻发布会 | 路演活动 | | 活动类别 | | | | | ☑现场参观 | | | | 其他 | (请文字说明其他活动内容) | 涌兴证券 陈宇哲 恩宝投资 鲁洋洋 诚域基金 莫景全、翁泽灿、翁泽伟 华创证券 岳阳、姚德昌 海富通 王经纬 易方达 郑希、田仁秀、欧阳良琦、唐琨 汇添富基金 沈若雨 国泰基金 张阳 信达澳银 童昌希 参与单位名称 中欧基金 李卢 及人员姓名 太平资产 孟欢、初博洋 银河基金 田萌 兴全基金 曹亨 睿远基金 杨维舟 国金证券 刘妍雪 华宝基金 石坚 兴业基金 廖欢欢 菁英时代 廖泽略 富安达基金 栾庆帅 恒昇基金范波 财通证券 吴姣晨、李镠 ...
宇瞳光学: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08-30 17:01
| 证券代码:300790 |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 公告编号:2023-06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19 |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兴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函》,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 有关文件的规定,东兴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丁慧女士、王华先生接替曹阳先生、吴梅 山先生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2、王华先生,保荐代表人,曾先后负责或者参与了三鑫医疗(300453)、新产业 (300832)、宇瞳光学(300790)、久祺股份(300994)、中富电路(300814)、云峰 新材等 IPO 项目,以及齐翔腾达(002408)、白云山(600332)、新钢股份(600782)、 麦趣尔(002719)、宇 ...
宇瞳光学(30079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00:00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5 YTOT 2023年8月 l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品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管秋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管秋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 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 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部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
宇瞳光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8:17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品光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参加董事 ...
宇瞳光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8:1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9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富勇先生主持,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宇瞳光学: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8: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 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杨金才、阎磊、孔祥婷 2023 年 8 月 28 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3-08-28 18:11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是 | |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不适用(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全部使用完毕)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不适用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次 0 |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 ...
宇瞳光学:2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8 18:08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22 | 11 | | | | | | --- | --- | --- | --- | --- | --- | | 1 | | | | | 4 | | 1 1 | 17 | : | 1 | 1 | 11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往来方名称 | | 占用方与上 | 上市公司核算 | 2 023 | 年期初占用 | 2 023 半年度占 | 2 023 半年 | 2023 | 半年度偿还 | 2 023 半年期末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公司的关 | 的会计科目 | | 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 | 度占用资金 | | 累计发生金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原因 | | | | | 联关系 | | | | 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宇瞳光学: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宇瞳光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
2023-08-25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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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瞳光学: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瞳光学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08-25 18:5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二○二三年八月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或"东兴证 券")接受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瞳光学"、"发行人" 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 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