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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23:5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伊志宏、李音、谢春晓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伊志宏、李音、谢春晓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
铂科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9 23:58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 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 金管理,以上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 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 环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 ...
铂科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4-19 23:58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同 时考虑公司资本公积金较为充足,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和股本规模相 对较小的情况,为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 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8,857,048 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771,409.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 计转增 79,542,819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78,399,867 股(转增后公 1 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 ...
铂科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23:5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铂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 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 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 ...
铂科新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4-19 23:58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 被保荐公司简称:铂科新材 | | --- | --- | | 责任公司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玄虎成 | 联系电话:010-56991906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 | | | 是 | |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 | | 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
铂科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23:58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 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 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同时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姚红 孙丹丹 杨建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
铂科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23:5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事项经董 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益扩大的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规划,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总额 度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人民币,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 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 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 赁等融资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授信的具体情况最终以 各家银行及其他融 ...
铂科新材: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9 23:58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82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6.22 元,共计募集资金 37,756.8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519.7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4,237.0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
铂科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9 23:58
证券代码:300811 证券简称:铂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14:00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
铂科新材: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23:58
关于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40号 目 录 起始页码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科新材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 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铂科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 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