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鼎股份(3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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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300824) - 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08-07 18:01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制度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3] - 公司需制作关联方详细清单并留存[5] 资金使用规定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 非公司高管和员工的关联方不得借支或报销费用[7] - 关联方资金往来需经法定程序批准[8] 审批审查要求 - 财务部支付审批需审查关联方及资金用途[9] - 闲置资产给关联方使用需履行程序并收费[10] 责任规定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等协助、纵容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直接责任人[18]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8]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致投资者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8] 股东及监管措施 - 特定股东有权向证券监管部门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经提议和审议,可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冻结[20] - 董事会怠职时,部分人员有权报备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5] 制度生效及执行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0] -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按权限审议批准关联交易[14] - 发生资金占用,公司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23] - 董事长等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交易汇总表签字确认[24]
北鼎股份(300824)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8-07 18:01
独立董事候选人 - 肖杰、谷琛、黄志敏符合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条件[1] - 三人无不良记录且未受处罚惩戒[2] - 公司同意提名其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审议[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7日[5]
北鼎股份(3008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7 18:01
人员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7] -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4]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议不定期举行,涵盖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计划等内容[16][17]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可委托他人召集,办公室负责相关事宜[18] 权限与职责 - 总经理运用资金等权限按公司章程和制度执行[24] - 高级管理人员应执行决议,及时报告情况和重大事件[25][26][27]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北鼎股份(300824) -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2025-08-07 18: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5] 项目论证 - 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9]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协议签订与专户规定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4]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4] 资金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财务及高风险投资[8] 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1]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到期归还,无法归还提前公告[14][15] - 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12个月内累计不超30%,补充后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18] 投资计划调整 - 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3] 检查与报告 - 内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有问题报告董事会[2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3] - 当年有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审核并披露结论,不佳时整改[24][25]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核查报告[2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质押[13] - 公司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后及时公告[13]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0] 违规处理 - 未按规定使用致损失,责任人担责[26] - 公司可处分违规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6] - 严重违规责任人移交管理部门[26]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28]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8]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9]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30]
北鼎股份(30082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07 18:01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以下由董事长决定[5]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以下由董事长决定[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关联担保与资助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8]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须全体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决定结果[11][12] 制度生效与执行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3] - 制度与法规不一致时,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3]
北鼎股份(300824)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08-07 18:01
担保对象与范围 - 公司不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特殊情况经审查批准可提供[4]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其他主体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18]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执行[20]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否则相关人员赔偿损失[4]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10]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担保管理措施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发现违规及时报告处理[1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十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6] 担保披露要求 - 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需及时披露,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额度[17] - 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形成关联担保需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担保,公司应及时披露[18] 子公司担保规定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7] - 可为资产负债率不同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北鼎股份(30082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07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者不得担任候选人[12]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1]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补选规定 - 因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4]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一)至(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8] - 在相关委员会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30]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3] 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4][35]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38]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40]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40]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40] 其他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42]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3]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4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43] - 建立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43]
北鼎股份(300824)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07 18:01
舆情应对机制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 采集官网、公众号等互联网信息载体舆情[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5] 舆情处理流程 - 知悉舆情后汇报,重大舆情报组长及工作组[6]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6]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9] - 擅自披露或编造虚假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9]
北鼎股份(3008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7 18:01
投资者关系工作 - 应在年报披露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年报说明会[9] - 目的是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3]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6] -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负责相关工作[10] - 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10] 投资者说明会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12] - 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持续督导期鼓励保荐代表人等参加[13] - 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五种情形下应召开[13] 股东权利与投资者保护 - 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5] - 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控股股东等可委托先行赔付[15] - 投资者纠纷可申请调解,证券公司不得拒绝普通投资者调解请求[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支持诉讼,持股时诉讼不受《公司法》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15][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 - 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按相关规定和章程执行[19]
北鼎股份(3008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7 18:01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2][4]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三人,至少一名独立董事[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8][9][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专业会计人士[10]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并提建议[13]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15]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审核财务信息[17]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18] - 审计委员会审阅财报,监督整改,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19] 会议相关 - 战略委员会决议书面呈报董事会,超半数董事异议需书面反馈[21][22] - 提名委员会研究当选条件提交董事会通过,明确选任等程序[23][24][2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考评并提报酬建议[27][28] - 审计委员会决策需内部审计部门提供资料,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9][3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其他委员会按需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32] - 专门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2] - 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邀相关人员列席[33] - 专门委员会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会议有记录由秘书保存[24][34] 其他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