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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新科技:关于锐新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6 18:54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相关事项的 关于 法 律 意 见 书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3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300042 28/F, China Life Financial Center, 38 Qufu Road, Heping District, Tianjin, China,300042 电话/Tel: +86 22 8558 6588 传真/Fax: +86 22 8558 6677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3 月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5、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解除限售、归属安排、作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开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致: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锐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6 18:54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以现场告知和电话告知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国占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 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此次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
锐新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16:24
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 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均 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锐新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19 18:31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充分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锐新昌 ...
锐新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2-19 18:31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 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3,500.00 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 为准。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 民币 3,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 约为 2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不低于人民币 1,7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0 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 125 ...
锐新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19 18:31
证券代码:锐新科技 证券简称:300828 公告编号:2024-00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以现场告知方式通 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举史方女士 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充分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
锐新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23年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8 16:51
|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锐新科技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野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东方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袁野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月 日 12 7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 |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查阅 | | | | | 公司三会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 | | | | | 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 | | | | ...
锐新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3-12-18 16:4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主讲人:袁野 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锐新昌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锐新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 2022 年 12 月 7 日 2、培训地点:锐新科技会议室 3、培训形式:现场及视频会议 4、培训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代表人结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业务规则,就短线交易、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方面进行了 ...
锐新科技: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11-14 17:21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7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594,8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 ...
锐新科技:关于锐新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0 18:35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新科技"或"公司")的委托,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依照现行有 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规定,对锐新科技提供的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进行 了审查、验证,并就有关事项向锐新科技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在前述审查、验证、询问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锐新科技如下承诺及保证: 其已经提供了本所认为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完整、真实、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