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30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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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7 17:05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实施细则[4] 成员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8] 选任流程 - 董事、经理人员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7 17:0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1-17 17:05
公司治理 - 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3] - 经营范围修订后增加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等一般项目[5] - 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增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一项[5] - 股票触发回购条件之一为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6] - 董事会需在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6]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形下,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6]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其他治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0]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8]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阶段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8][9][11] - 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安排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9][12][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9][12][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9][12][13] - 特殊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高于70%等[11] - 以现金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相关比例计算[11]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3][14]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6][18] - 陈利华认购2213.40万股,持股比例43.40%[16][18] - 湖州君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51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18] - 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61.00万股,持股比例11.00%[18] - 陈利群、陈利钢、段尹文、陈连方均认购453.9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8.90%[18][19]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7 17:05
会议安排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送达,1月17日召开[3] - 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1]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7票同意,0反对,0弃权[5][6][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10]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7 17:05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2月2日(星期五) 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公司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1-17 17:0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1-17 17:0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本制度的薪酬方案的确定参考以下因素: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 2、体现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3、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 吸引力以 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人才。 4、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结 合年度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结合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11 15:48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03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33000353 发证日期:2023 年 12 月 8 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起连续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 2023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 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 2023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2024-01-09 15:51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2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持有 | 本次变动前持有情况 | | 本次变动情况 | | 本次变动后持有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人名称 | 持有可转 | 占可转债 | 变动数量 | 占可转债 | 持有可转 | 占可转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51 号"文同意注册,浙矿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2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000.00 万元。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公司控股股东陈利华及一致行动人段尹文 共 ...
浙矿股份: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17:52
| 证券代码:300837 | 证券简称:浙矿股份 | 公告编号:2024-00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80 | 债券简称:浙矿转债 | | 1. "浙矿转债"(债券代码:123180)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9 年 3 月 8 日,最新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8.49 元/股。 2. 2023 年第四季度,共有 121 张"浙矿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2,100.00 元),合计转为 248 股"浙矿股份"股票(证券代码:300837)。 3. 截至 2023 年第四季度末,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剩 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3,199,589 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 319,958,900.00 元。 特别提示: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