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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3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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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3008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含年报、半年报和季报[11] - 年报需经规定事务所审计,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报两个月内披露,季报一个月内披露[11] - 一季报披露不早于上年年报[11] 业绩预告与说明 - 净利润同比升降超50%需一月内预告业绩[37] - 年度净利润或营收降超50%等需说明改善措施[15] 重大事件披露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25]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25] - 1/3以上监事变动等重大事件需披露[25] - 5%以上股东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2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制度由董事会建立实施[31]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31]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负首要责任[31] 审计相关 - 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6] - 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需提交文件[18] 违规处理 - 前期财报差错或虚假记载应更正披露[19] - 未按时披露季报公司股票将停牌[19]
博汇股份(3008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资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信息报备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7] - 公司应在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0]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主要责任人[2] - 相关人员应配合登记备案并告知变更情况[13][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6] 交易自查与处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情况[21] - 发现内幕交易应核实追责并2个交易日内报送结果[21] - 违规将视情节处罚,严重的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21][22][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由董事会解释[25][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博汇股份(30083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8]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8]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8] 审议与派发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须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年度股东会审议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提交股东会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16] 其他信息 - 公司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财报时间为2025年12月[19]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5]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6] - 合法买卖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相关情况[15] - 董高人员违反规定深交所视情节处分[20] - 董高人员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按《证券法》处罚[21]
博汇股份(300839) - 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交易目的与原则 - 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风险为目的[3]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用自有资金,不超审批额度[4][5] 审议规则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6] - 预计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6] - 与关联人交易需股东会审议[7]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授权金融衍生品工作小组执行交易[8]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交易合规性[8] - 审计委员会审查交易必要性等情况[10] 操作与保密 - 工作小组跟踪价格和风险敞口,安排交割资金[12]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14] 披露与报告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规定时公司及时披露[15] - 工作小组每月10日前出具分析报告[16] 档案保管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19] - 原始档案保管期限为15年[19]
博汇股份(3008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9:01
制度规范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会计差错等情形[3] 责任追究 - 实施应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4] - 七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5] - 情节恶劣等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6][9] 处理形式与流程 - 追究形式包括警告等[8][10] - 董事会秘书组织,办公室协助提方案[8]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申诉复议[8] 信息披露补救 - 年报披露有问题及时补充更正,董事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13]
博汇股份(30083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08 19:01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披露[9]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9]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6] - 投资产品须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6] 委托理财操作与监督 - 投融资部负责具体操作[11] - 财务部做好财务核算分析[12] - 审计部门进行监督审计[15] 信息披露与风险应对 - 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披露相关情况[15] - 发现重大风险应披露提示公告及风控措施[16] - 理财产品异常时应报告并披露进展措施[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博汇股份(30083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12-08 1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4][5] - 暂缓披露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事项需登记入档[4][6] - 特定情形下已办暂缓、豁免信息应及时披露[7] - 建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8][10]
博汇股份(3008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08 19: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2] 会议规则 - 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3]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 全部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推举召集人[3]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4] 其他要求 - 记录会议讨论事项基本情况[4]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并提供支持[5] - 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
博汇股份(3008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8 19:01
人员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经理及班子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履职规则 -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9] - 总经理每月定期召开办公会议例会[15] - 总经理不能履职可临时授权副总经理代行职权[9] 管理职责 - 总经理负责落实决议,主持日常管理对董事会负责[3] - 总经理可决定聘任或解聘部分负责管理人员[6]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按规定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9] - 每年向董事会会议报告工作并提交纪要和报表[18] - 公司特定情形和重大事故总经理及时报告[18] 薪酬奖惩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18] - 总经理贡献大董事会可嘉奖,管理不善可处分[18] - 总经理班子成员薪酬、奖惩由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决定[18]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离任进行离职审计[4] - 细则与法律不一致按国家规定执行[20]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并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