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3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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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兰环保: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03
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合规,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涵盖登记在其名下、他人账户持有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1] - 禁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2] 持股变动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需核查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进展[3] - 公司发行股份或实施股权激励时,需向深交所申请将相关人员股份登记为限售股[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及亲属信息,包括任职、离职及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3] - 每年首个交易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并解锁对应流通股[4][5] - 年内新增股份(如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等)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5] -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5]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价格等[5] 增持股份行为规范 - 持股30%-50%的股东每年增持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2%,持股超50%的增持需不影响上市地位[6] - 未披露增持计划的主体首次增持后需披露后续计划并承诺在实施期限内完成[6] - 增持计划实施过半时需公告进展,完成前不得减持[6][7] 减持股份行为规范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持股≤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7]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遵守转让比例及离职后半年禁售规定[7][8] - 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公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决策至披露期间[8] - 股份禁售情形包括上市首年、离职半年内、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或处罚未满6个月等[8] 其他事项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亲属及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9] - 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反向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9] - 公司可对核心人员股份进行锁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及信息披露,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11]
中兰环保(300854)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者其他外部单位 以及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能够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 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外报送信 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对 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 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 公布前,前述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披露或泄漏相关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 1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兰环保(30085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5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应 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审计委员会应当对有关重 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
中兰环保(30085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3]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等[6] 沟通方式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报说明会等[7]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8] 网站与咨询渠道建设 - 应丰富更新网站内容,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9] - 应设立专门咨询电话和传真,专人负责[11] 管理事务负责人与部门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活动[11] - 管理部门职责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等[12] 内部机制与人员授权 - 应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3] - 未经授权员工不得在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14] 媒体与监管沟通 - 主动来访媒体采访计划和报道资料需审核[14] - 应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4] 其他工作要求 - 出资委托报告需注明受公司委托完成[15] - 可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5] - 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15] - 活动前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15]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活动[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中兰环保(3008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事宜。本制度 未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 司各部门、各机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 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 ...
中兰环保(30085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
中兰环保(30085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 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深 ...
中兰环保(30085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 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 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 ...
中兰环保(300854)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 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 ...
中兰环保(300854) - 对外融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20:02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融资决策制度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融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融资行 为,降低对外融资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以权益性融资或债务性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的 行为。权益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等;债务性融资是指公司融资行为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负债的融 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 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遵从公司统筹安排,公司对融资实行统一管理; (三)合理采用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资金的效益性,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 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融资渠道; (四)权衡资本结构对公司稳定性、再融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