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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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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7:0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3]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非董事、高管人员订立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管理合同[28] 决议不成立情况 - 未召开会议、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同意人数或表决权数未达规定,公司决议不成立[29] 规则执行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1] 规则定义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1] 规则修改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1]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7: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董事会职权 - 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作决议[7] - 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且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等关联交易[9] - 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7] - 审议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自有资金等事项[9] 董事长职权 -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董事会闭会期间,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等事项有决策权[11]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前五天,紧急可口头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需会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6]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一人一票表决[17][23] - 审议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26] - 董事回避时按相关规则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下设办公室及审计等委员会处理事务[6] - 与关联方小额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董事长批准[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决议违规董事可能担责[28][3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股东会批准[32]
卡倍亿(3008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1-18 17:01
适用人员 - 适用本办法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决定 - 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报酬由董事会决定[4] - 兼任高管的内部董事按高管薪酬标准执行[6]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6] - 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7] 考核评价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确定薪酬原则和组织绩效评价[4][9] - 董事会应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和绩效评价结果[10]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内部董事和高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11] -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13]
卡倍亿(300863)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8 17:01
股权结构与发行 -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1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817.5836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8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8817.5836万股[14][15] - 董事会可决定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1] - 股东对董高损害股东利益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32]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需股东会审议[40] - 关联交易总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审议[42]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一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定期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需提前3天通知[10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合并口径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 公司以每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1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资应办理变更登记[130][131]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133] - 清算组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或45日内申报债权[135]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资助[3] - 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同等资助[3]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 特殊情形要求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等资助,经董事会后还需股东会审议[5] 资助协议与期限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成本按市场利率且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6] - 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提供视同新行为,需重新报批[6]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并公告相关内容[8] - 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卡倍亿(3008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1年或完成期限到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9][1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11]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1] 资金使用与管理期限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资金支付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4] 项目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19]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1] - 公司使用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0] 其他规定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界定[16]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1] - 处罚违规董事、高管,含降薪、免职等[24]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25]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18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2] - 过往任职出席率不达标不得被提名[1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2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1] - 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21][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2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32]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33][34] - 在专门委员会中占比及职责要求[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要求[35] - 公司提供资料及会议资料保存要求[39] - 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独立董事津贴与报告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4]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41][4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订[47]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8]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49]
卡倍亿(3008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申请流程 - 相关人员认为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书面申请[8] - 董事会秘书处收到申请后审核并上报[13]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6]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投资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6种情况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在权限内授权管理层[9][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收集信息等,财务部门负责后续管理,行政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实施部门[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对象和提供资金流量,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6]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门初步评估并报董事会初审,通过后调研论证,按权限审批[18] - 已批准的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合同协议经审核批准后签署[21][23] 投资监督与管理 - 财务部门按投资项目编制实施计划,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等,项目实行季报制[20][27] - 审计委员会等对投资项目监督,违规提纠正意见,重大问题提专项报告[28] - 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由行政部门自预选到竣工移交整理归档[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出现时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1]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1] 人员派出与财务核算 - 公司对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对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24]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5]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按规定审计[25]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5]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7:01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可按需召开[14] - 定期提前五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4] 职责权限 - 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等[7] - 对董事、高管考核后提报酬和奖励报董事会[11]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7]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无显著影响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决[19]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材料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术语与章程含义相同[21]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1]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