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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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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300863)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资助[3] - 为持股不超50%子公司、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同等资助[3]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5] 特殊情形要求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等资助,经董事会后还需股东会审议[5] 资助协议与期限 - 提供资助应签协议,成本按市场利率且不低于公司融资利率[6] - 约定期限届满后继续提供视同新行为,需重新报批[6]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并公告相关内容[8] - 出现未及时还款等情形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资助造成损失追究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卡倍亿(3008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7]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募集资金项目搁置超1年或完成期限到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9][10]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11]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1] 资金使用与管理期限 - 公司应在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转入专户6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资金支付6个月内可用募集资金置换[12]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超十二个月[14] 项目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19]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1] - 公司使用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0] 其他规定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界定[16]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1] - 处罚违规董事、高管,含降薪、免职等[24] - 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其他不含[2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落款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25]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1-18 17: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记录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12] - 过往任职出席率不达标不得被提名[1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2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2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1] - 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21][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对重大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应含基本情况[2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3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主持[32] - 履职应制作工作记录并保存十年[33][34] - 在专门委员会中占比及职责要求[3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要求[35] - 公司提供资料及会议资料保存要求[39] - 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9] 独立董事津贴与报告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披露[4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44] 独立董事报告义务 - 发现特定情形应向交易所报告[41][42] 细则相关 - 细则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订[47] - 细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48]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49]
卡倍亿(30086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需有确实充分证据[3] 豁免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申请流程 - 相关人员认为信息需暂缓、豁免披露应提交书面申请[8] - 董事会秘书处收到申请后审核并上报[13] 材料报送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6]
卡倍亿(30086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投资审批权限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6]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等6种情况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在权限内授权管理层[9][10] 投资决策与实施 - 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收集信息等,财务部门负责后续管理,行政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实施部门[13]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门预选对象和提供资金流量,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6]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门初步评估并报董事会初审,通过后调研论证,按权限审批[18] - 已批准的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部门实施,经营管理班子监督,合同协议经审核批准后签署[21][23] 投资监督与管理 - 财务部门按投资项目编制实施计划,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等,项目实行季报制[20][27] - 审计委员会等对投资项目监督,违规提纠正意见,重大问题提专项报告[28] - 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由行政部门自预选到竣工移交整理归档[29]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出现时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转让按规定办理,处置程序与权限和实施投资相同[21]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防止资产流失[21] 人员派出与财务核算 - 公司对合作、合资公司派董事、监事,对子公司派董事长和经营管理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意见,报董事长批准[24]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5]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按规定审计[25] - 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5]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7:01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临时可按需召开[14] - 定期提前五天、临时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4] 职责权限 - 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管薪酬计划等[7] - 对董事、高管考核后提报酬和奖励报董事会[11]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7]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无显著影响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要求重决[19] - 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材料保存十年[15] - 议事规则术语与章程含义相同[21]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21]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2]
卡倍亿(3008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1-18 17:01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3]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经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 会议记录与意见 - 会议书面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 - 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5] 其他要求 - 公司为会议提供便利支持[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6] - 提交含会议情况的年度述职报告[6]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起执行[6]
卡倍亿(30086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18 17:01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报备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变化等情况需补充或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内幕信息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2] 档案保存与自查 - 知情人档案和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定期对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20]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核实追究,2个交易日披露处理结果[21] - 违规者按情节给予处罚,严重时担责或移交司法[21]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公司法》等执行,董事会修订解释[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档案记录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每份档案涉一个事项[27]
卡倍亿(30086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1-18 17:0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投票权[2] - 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的议案[3] 董事候选人规定 -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提交详细资料并做书面承诺,经董事会审核合格后成为候选人[5][6]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8]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计算[8] - 投票时股东所投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人数[9]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以获得投票表决权数多少决定是否当选,得票多者当选,且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过半数[12] 细则相关 - 实施细则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后通过,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卡倍亿(3008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1-18 17:01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按需开临时会[1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会议决议与记录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15] 其他规定 - 提前两月提董事和高管候选人建议[11] - 主任不能履职时推举成员代行职权[8] - 利害关系委员回避不足法定人数有处理办法[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