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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3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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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9 18:5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等3项议案[3][4][6] - 同意使用不超28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7] -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6][8]
捷强装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8-29 18:52
董事薪酬方案 - 2024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方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1] - 适用对象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期限至任期届满[1][2] - 任职非独立董事按规定定薪,无津贴[3] - 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履职费公司承担[3] - 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方案通过生效[4][5]
捷强装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29 18:52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2024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用不超28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1] - 28000万元额度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2] 实施安排 - 拟委托金融机构买中低风险产品,单个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2] - 授权董事长签合同,财务负责人实施[3] 风险控制 - 理财有市场、收益、操作和道德风险,将选优控险[4] - 内审监督,独董等可检查资金使用情况[4] 决策意义 - 现金管理不损公司及股东利益,可提效增收[6] - 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该现金管理方案[7]
捷强装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资助对象与限制 - 为持股超50%且无关联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不适用本制度[3]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特定期间不得对外资助[4] 审议流程 - 对外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7] 风险管控 - 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或追加资助[8] - 资助前财务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9] - 财务负责日后跟踪监督,出现问题及时补救上报[10]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2] - 已披露事项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13] 其他规定 - 违规资助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15] - 制度以法律规定为准,解释修订权属董事会[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
捷强装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对外投资定义与原则 - 对外投资指对外股权性质长期投资,不含短期差价目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2] - 对外投资原则包括遵循法规、先进合理等[3] 投资项目条件与流程 - 投资项目立项、论证需满足市场份额、收益率10%以上等条件[11] - 董事会召开前十天,秘书送达资料并收集董事反馈[12] 投资管理与责任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投资完成需取得有效凭据[14]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条件变化需重新报批[15] 子公司相关 - 子公司每年定期报告经营情况,公司据此调整投资计划[15] - 财务部协助子公司完善会计核算,完整记录核算投资活动[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0]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4] - 制度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4] 文档信息 - 文档发布主体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5] - 文档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5]
捷强装备(3008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3]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2]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2]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2] -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2]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的原则[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治理信息等[4] - 通过公告、官网、新媒体、电话、股东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4][6][13] - 及时更新公司官网和新媒体平台的信息[8][9] - 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渠道[10] - 举办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12][13][17][1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和要求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10] - 证券与投资部门负责具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的品行、知识结构和沟通能力[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披露、股东会筹备、投资者沟通等[41]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42] - 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43] - 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误导性信息等违规行为[44][45][46]
捷强装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使用规则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公司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到账时间不得超6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5]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5] - 项目搁置超一年、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出现其他异常,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5] 资金投向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批准[20] - 拟变更投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21] 节余与超募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23]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4]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4]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2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25] 监督与报告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7] - 审计委员会发现重大问题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并披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7] - 注册会计师对专项报告提出特殊结论时,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情况[29]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特殊结论时董事会分析整改[29] 其他 - 监事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0] - 董事、监事、高管应督促规范使用,违规受处罚并赔偿损失[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捷强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是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任命[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不再任董事自动失资格[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6][7] - 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2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14][15] 内审部门管理 - 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保持独立,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11][12] - 每季度报告一次,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14] - 负责人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邀董监高列席[1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8]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报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说明理由[9]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21] - 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五种情形[22] - 公司和事务所对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23] - 细则由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5]
捷强装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4年8月28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2] 会议召开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提前不同时间发书面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8]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书面记名投票[10] - 一般提案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10] - 董事回避时相关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11]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再审议[13] - 部分人员可要求暂缓表决[13]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13]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与会人员需签名[13] - 董事对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14] - 决议违规致损参与董事担责,异议记录可免责[1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相同[15]
捷强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9 18:52
公司治理 - 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 审计安排 - 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安排[4] 审计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4] - 审议审计后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事务所管理 - 检查拟聘事务所资格,续聘或改聘需经审议[5] 沟通保密 - 董秘协调沟通,委员保密,沟通记录存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