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3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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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30087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资助对象限制 - 为持股超50%且其他股东无控股股东等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不适用本制度[3] - 不得为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期间不得对外资助[4] 审议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信息[5]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资助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7] 风险管控 - 对外资助前财务部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审核评估[9] - 资助对象到期未清偿等,财务部门应制定补救措施并上报董事会[10] - 内审部门监督资助事项合规性,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0] 信息披露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公告至少含资助概述等内容[12] - 为关联方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披露其他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资助情况[13] - 董事会需评估被资助对象多方面情况并披露财务资助利益、风险和公允性[1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3] - 需披露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3] - 已披露财务资助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13] 其他规定 -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8][14] - 违反规定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1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订由董事会决定[19]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9]
捷强装备(3008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每年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 绩效考评,根据评价结果拟定年度薪酬方案、进一步奖惩方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监督方案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捷强装备(30087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其有关规定以及《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证券公司、证 券服务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保荐书、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估值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 告等文件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机 构、资信评级机构等。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 ...
捷强装备(30087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天津捷强动力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 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 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 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 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1.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 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2.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 ...
捷强装备(30087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 范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行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信息泄露、内部交易等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 对外报送公司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或公司在 进行申请授信、贷款、融资、商务谈判、申报产品专利项目及申请相关资质等事 项时,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向对方提供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 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对 ...
捷强装备(30087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宏)
2025-04-29 02:1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易宏) 二零二五年四月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易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40项议案,本人应出席8次,实际 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8次,对提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客观地分析、研究,通过 2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 事会决策,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 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 ...
捷强装备(300875)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锦成)
2025-04-29 02:13
二零二五年四月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锦成) 本人何锦成,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数理 统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一级建 造师。现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合伙人。2024年7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锦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 务,注重与公司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经理层的密切沟通,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 必要时发表独立意见,及时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会议决议执行情况,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 ...
捷强装备(30087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和完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证券与投资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 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的 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录音(像)带、光盘等涉 ...
捷强装备(3008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9 02:13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 ...
捷强装备(300875)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制定管理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4-29 02:13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 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4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制定管理制度并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 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 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拟 增加经营范围"消毒产品或者器械的生产、销售;超氧化钾等危险化学品销 售"。 | 修订条款 | 原《公司章程》条款内容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及内容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