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耐克(300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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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5] - 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审议[13][14] 董事会会议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1]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至少提前十日和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半数以上董事同意可豁免[22]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全体认可[2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总经理和秘书未兼任董事应列席[29]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处理办法[3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出席[32]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3]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7]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等,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33] - 秘书安排记录,出席人员签字确认,记录含多内容[40][41]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董事有权质询执行情况[43][44] - 会议档案由秘书负责保存[44]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任职期限 - 委员任职期限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并提建议[9] 会议规则 - 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免[15]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5] - 独立董事应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16] - 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17] 其他 - 会议议案及结果形成书面决议报送董事会[17] - 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建议,无充分理由不得搁置[18] - 会议有书面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8] - 委员对所议事项保密[18] - 细则生效实施,原细则废止[20]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21]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且至少有两名独立董事 担任委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改革与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为导向,着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坚持薪 酬收入与绩效及业绩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二)以岗位价值贡献为基础,合理分配差距,坚持薪酬收入分配的效率与 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三)以公司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落实健康发展观,坚持薪酬收入分配的短 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 ...
狄耐克(300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 者个人的干预,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 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任委员在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获得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工作,并代表审计委员 ...
狄耐克(300884)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和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者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运行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审计与评价活动。 第四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建立高效率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保证政策和制 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降低成本消耗;提高工作效 率,保证工作质量;及时堵塞漏洞,防止舞弊;促进公司及投资企业改善经营管 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组织目标。 第五条 内部审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其工作合法、 1 合理、有效,完善公司内部约束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一条 为 ...
狄耐克(30088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狄 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者信息; (2025年8月修订)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及其衍生品 交易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小组"),由 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舆情小组是公司应 ...
狄耐克(3008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风险,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科学、 安全与高效地做出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在公司对外担保决 策方面的职责,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 关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 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 ...
狄耐克(300884)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9:50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包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 司和其他纳入 ...
狄耐克(3008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9:50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等原则[3][4] 管理工作开展 - 公司通过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7] - 公司设立联系电话等并专人负责[7] - 公司在官网开设专栏并利用网络平台活动[7]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股东会安排 - 股东会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可网络投票[9][10] 人员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主管负责人[14] - 从事人员应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7] - 公司可定期开展系统性培训[17] - 公司建立完备档案制度,保存不少于三年[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并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