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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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8 16:22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 立于 2013 年,注册地址为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近 20 个重要商业城市均设有分支机构,拥有跨领域专 业人才超过 2500 人,能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企业重组、企业融资及 并购、资本市场、税务咨询、管理咨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估、工程咨询 以及专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国内、国际专业服务。截至 2023 年 12 月 ...
山科智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03-28 16:22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 要,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 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万元。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1666.09万元。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 余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 | | ...
山科智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鲁爱民、曾佳、丁茂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如下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9 日 1 经核查独立董事鲁爱民、曾佳、丁茂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山科智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3月)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平、公开、公允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山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
山科智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7 | | 二、财务报表 | 8-19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9 | | (二) 合并利润表 | 10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3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15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6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7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8-19 | 三、财务报表附注 20-106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4]2877号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财务报表,包 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山科智能2023年12月31日的合 ...
山科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6:22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1)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 10 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
山科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 ...
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6: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杭州山科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山科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山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山海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 ...
山科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佳)
2024-03-28 16:2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曾佳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
山科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鲁爱民)
2024-03-28 16:2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鲁爱民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