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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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7 | | 二、财务报表 | 8-19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8-9 | | (二) 合并利润表 | 10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2-13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15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6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7 | | (八)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8-19 | 三、财务报表附注 20-106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4]2877号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财务报表,包 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山科智能2023年12月31日的合 ...
山科智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8 16:2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 ...
山科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8 16:22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1)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00 (2)召开地点:公司 10 楼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
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6: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杭州山科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山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山科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山科园区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山海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 ...
山科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曾佳)
2024-03-28 16:2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曾佳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 ...
山科智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鲁爱民)
2024-03-28 16:2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鲁爱民作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 为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 ...
山科智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8 16: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2881号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管理 层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山科智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山科智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山科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山科智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
山科智能: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3-28 16:21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 企业,拥有大量的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和知名 度。 公司是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智慧水务企业研究院获评为"浙江省企业研究院",取得了CNAS实验室认证,并 通过了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5级认证,软件研发实力达到国际领先 1 水平。公司智能远传水表产品入选 "浙江制造精品"名单,超声波水表的"高 精度大量程超声波水流量测量关键技术及应用" 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研成果 三等奖。当前,全国已有900多家以水务公司为主的客户,并已经形成了覆盖大 部分重点城市的销售网点。上市以来,公司业务每年稳步增长,营业收入从2020 年的3.8亿增长至2023年的6.6亿。公司在国内同行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智慧水务系列产品智慧水务平台、智慧供水、智慧水利以及智慧污水从 水出发,不断技术创新,数据采集标准化、信息传输实时化、安全管控精细化、 经营决策智能化,为自来水厂提供饮用水安全检测、为农田提供防汛抗旱决策指 挥系统、为污水处理厂提供排水监测站等,无时无刻地为净化生态环境、助力绿 色 ...
山科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8 16:21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以及《杭州山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会的职责是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进行监督,不干涉、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其中 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 ...
山科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16: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山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科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4年与关联方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水表检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 万元。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 为人民币1,666.09万元。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季永聪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其 余8名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