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润阳科技(300920)
icon
搜索文档
润阳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4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徐何生先生、王光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2023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徐何生先生、王光 ...
润阳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1 15:52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局、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 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 ...
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1 15:52
财务审计 - 立信对润阳科技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关联资金余额11200.89万元[7] - 2023年关联资金累计发生额8542.26万元[7] - 2023年关联资金利息32.24万元[7] - 2023年关联资金偿还额11137.57万元[7] - 2023年末关联资金余额8637.82万元[7] 子公司应收款 - 与越南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002.80万元[7] - 与浙江子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2.93万元[7] - 与越南子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235.14万元[7] 其他 - 汇总表于2024年4月18日获董事会批准[7]
润阳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1 15: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05.37万元,母公司净利润 - 399.74万元[1] - 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6400.30万元,母公司23020.65万元[1] 利润分配 - 每10股派2元,共派20000000元(含税)[2] - 2024年4月18日董监事会通过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6]
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04-21 15:5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26.93元/股,募集资金6.7325亿元,净额6.1202亿元[9] - 2022年末募集资金余额2.9776亿元,2023年使用7618.55万元,收益496.64万元,赎回1亿元,2023年末余额223.72万元[10] - 2023年理财收益3724.39万元,专户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1242.02万元[10] - 2023年底各银行专户余额合计223.72万元[13] - 2021年4月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6303.78万元[17] - 2023年置换银行承兑汇票金额2961.95万元,期末已置换6029.69万元[17] - 2023年1月招行专户操作失误置换140万元,5月调整[18] - 公司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期末实际使用1.9亿元[19][27] - 2021 - 2023年多次审议通过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023年11月同意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1亿元自有资金[23][24][25] - 期末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1.343亿元,其他余额223.72万元存专户[26][27]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6.7325亿元,投入7618.55万元[3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058905亿元[33] 项目进展 - 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期末累计投入2171.29万元,进度45.53%[33]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期末累计投入1.409222亿元,进度38.37%[3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期末累计投入4160.71万元,进度74.75%[33] -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期末累计投入4452.09万元,进度52.81%[3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期末累计投入5712.74万元,进度100%[33] 未来展望 - 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2024年4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将结项[34]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泰国实施主体和地点,2026年10月投产,资金使用期限延至2026年10月31日[34][3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34] -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4]
润阳科技: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1 15:52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工作 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 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 回避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因此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两项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润阳科技(30092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15:52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5,926.4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1%;实现净利润为4,205.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66%[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359,264,795.26元,较2022年下降7.81%[24] - 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42,053,700.29元,较2022年增长25.66%[24]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05,998.57元,较2022年下降68.92%[24]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较2022年增长27.27%[24] - 公司2023年资产总额为1,319,546,773.79元,较2022年末下降2.99%[24]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68,456,766.29元,较2022年末增长3.04%[24]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119,245,528.03元[24]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89,281.53元[24] 公司产品与市场 -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烯烃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9] - 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子辐照交联聚乙烯(IXPE),具有无毒环保、绿色健康的特性,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36] - 公司产品IXPE的设计产能为22,600万平方米,产能利用率为45.00%[43] - 公司已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43] - 公司产品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泡孔分布均匀、闭孔结构稳定等优势[44] - 公司已与国内多家大型PVC塑料地板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45] - 公司IXPE产品销售收入为307,830,988.4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5.68%[50] - 公司境外业务中越南润阳IXPE收入为11,975.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7.34%[52]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3年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比重为58.07%[54]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1.624亿人民币,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5.20%[57]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为1.010亿人民币,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4.37%[58]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150]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将科学、审慎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和全年经营目标,利用核心技术优势和自主研发能力优化产品设计、改善工艺流程,与下游客户合作,多元化布局产品线,提高业务整合效率[4] -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包括推进无毒环保高分子泡沫塑料的开发、生产工艺的创新和产品应用的研究,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102] - 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稳住业绩增长、深耕主业、调整人才发展战略、加强产品推广和优化流程体系与信息化建设[103] 公司治理与管理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114][114] - 公司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确保公司内部治理的规范运作,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114][114] -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重要事项[138][139][140][141][142][143][144][14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14人,2023年实际支付薪酬为258.05万元[13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参照当地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为依据考核确定并发放[132]
润阳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2024-04-21 15:52
审计相关 - 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1] -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1] - 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1]
润阳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5: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5,926.48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1%[3]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5.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66%[3]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3,970.47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54.54%[3] - 2023年越南工厂销售收入11,97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4%[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公司研发立项多个项目并取得4项专利,含3项发明专利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8] - 2023年公司引进新型辐照设备、超临界发泡设备、双螺杆挤出机等设备[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公司在泰国成立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4] - 2023年末控股子公司浙江空气盒子在吕山厂区基本实现投产[7]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公司处置部分长周期的存货资产、部分设备等回流资金[11] -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20] - 2024年公司将按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0] - 2024年公司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董事高管履职培训[20]
润阳科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1 15:52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1/12 层 电话:571-89838088 传真:571-89838099 邮编:310020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锦杭【2024】法意字第 40418 号 致: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润阳科技") 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 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