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3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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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阳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润阳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润 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654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3 ...
润阳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15:52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 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5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庆锋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 ...
润阳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2024-04-21 15:52
内部控制情况 - 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内控自评报告[1]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健全有效,无重大缺陷,自评报告客观真实[1]
润阳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1 15:52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97 |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265 号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 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
润阳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4-04-21 15:5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 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 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的自建厂房逐步增加,房屋建筑物类别日趋 复杂,原有折旧政策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近年以来自 建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 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及公司研发、生产相关厂房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 的折旧政策。 | 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 --- |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润阳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何生)
2024-04-21 15:5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何生,作为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的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了有效支撑,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徐何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专业为经济法,职称为副教授,历任浙江大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法 学院教师兼院长助理,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 年 5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 ...
润阳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1 15:50
业绩总结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决策、内控、经营依法合规[4] -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体系完善[5] -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9]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13] - 加强沟通监督、防范风险、适应政策、提升素质和制度影响力[13][14]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2]
润阳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1 15:50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 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 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 ...
润阳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1 15:5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 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
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1 15:5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2] - 新所最近三年应未受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聘请议案提出 - 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 续聘时需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作评价[15] - 对选聘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分值权重与费用规定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13] 聘期与保存期限 - 聘请聘期一年,可续聘[13]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改聘相关 - 出现特定5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一般不得改聘[16]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6]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8] 谨慎关注情形 - 对拟聘任事务所5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9] 不再选聘情形 - 事务所存在6种严重行为公司不再选聘[2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