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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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特斯拉概念下跌0.15%,板块个股嵘泰股份、亚玛顿跌幅居前
金融界· 2025-07-10 19:39
特斯拉概念板块表现 - 7月10日收盘特斯拉概念板块整体下跌0.15%,板块资金净流出29.25亿元 [1] - 板块内上涨个股84只,下跌个股113只,呈现普跌态势 [1] - 板块资金流向呈现明显分化,主力资金净流出前五名分别为:亚玛顿(-7675.17万元)、胜宏科技(-8.34亿元)、双林股份(-1.31亿元)、海联金汇(-1.05亿元)、华峰超纤(-1.81亿元) [1] 涨幅居前个股 - 工智退以11.54%涨幅领涨板块,科陆电子涨停(10.02%),豪森智能涨7.49% [1] - 中科三环(5.22%)、合锻智能(5.02%)、金力永磁(4.48%)涨幅均超4% [1] - 中国汽研(4.1%)、金晶科技(3.23%)、南方精工(3.09%)等10只个股涨幅介于2%-4%之间 [1] 跌幅显著个股 - 嵘泰股份跌幅最大达7.53%,主力资金净流出1082.12万元 [1] - 亚玛顿(-5.0%)、胜宏科技(-4.96%)、泉峰汽车(-4.64%)跌幅均超4% [1] - 双林股份(-3.99%)、星源卓镁(-3.36%)、科达利(-3.01%)等15只个股跌幅超过2% [1]
法本信息: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作废注销事项 核心观点 -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调整,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主要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派息及激励对象离职触发条款 [12][14]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7.34元/股降至7.28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14.79元/股降至14.73元/股,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0.065元 [12][13] - 作废注销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其未归属的8,478股限制性股票及8,478份股票期权被作废注销 [14] 批准与授权程序 - 2023年5月3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激励计划草案 [5] - 2023年6月19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6][7] - 2025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价格调整及作废注销议案 [10] - 2025年7月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最终批准调整及作废注销事项 [11] 调整具体内容 - 调整背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总股本421,782,595股为基数 [12] - 计算公式:调整后价格=原价格-每股派息额(P=P0-V),确保调整后价格大于1元 [12] - 调整结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下调0.06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下调0.06元 [13] 作废注销原因及程序 - 离职激励对象触发《激励计划》条款,丧失资格导致未归属权益作废 [14] - 作废数量: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均为8,478股/份 [14] - 程序依据: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直接处理,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14] 信息披露要求 - 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巨潮资讯网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15]
法本信息: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4 00:27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1] - 调整事由为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 [5] -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8元/股(原价7.34元/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4.73元/股(原价14.79元/股) [6] 股权激励计划审批流程 - 2023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1][2] - 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无异议反馈 [3] - 2023年6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3] 激励计划历史调整记录 - 2023年6月29日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同步调整2021年和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4] - 2024年4月25日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4] - 2025年4月25日确认第二个归属期/行权期条件成就,并再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4][5] 监事会及法律意见 - 监事会认为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7]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确认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 [7] 财务影响 - 本次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6]
法本信息(300925)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7-03 18:16
激励计划会议 - 2023年5月3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5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多项激励计划议案[2][3] - 2023年6月19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3年6月29日公司调整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等[4] - 2024年4月25日公司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4] - 2025年4月25日公司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5年7月3日公司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5][6] 人员变动处理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8478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注销8478份未行权股票期权[7] 公示情况 - 2023年6月1日至10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3]
法本信息(300925)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5-07-03 18:16
激励计划会议 - 2025年7月3日审议通过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价格议案[6][7] - 2023年5 - 6月审议、公示、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3][4] - 2024年4月25日审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5] - 2025年4月25日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421,782,5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5元[8] 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价格约7.28元/股[9] - 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约14.73元/股[9]
法本信息(300925) -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03 18:16
激励计划进程 - 2023年5 - 6月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经多会审议通过并公示[11][12][13] - 2024年4月25日审议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15] - 2025年4 - 7月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等审议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6][18][19] 利润分配 - 2025年5月20日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0.65元[21] 价格调整 -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价格约7.28元/股[23] - 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约14.73元/股[23] 作废注销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8478股限制性股票、注销8478份股票期权[26] 其他 - 调整及作废注销事项已获必要批准授权,需信息披露[20][32]
法本信息(30092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8:1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30日送达全体监事[2] - 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2] 激励计划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8478股限制性股票[3] - 注销离职激励对象8478份股票期权[3] - 《关于调整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获通过[4]
法本信息(30092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8:1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 激励计划调整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8478股限制性股票,注销8478份股票期权[3]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7.34元/股调整为7.28元/股[6] - 2023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4.79元/份调整为14.73元/份[6]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3]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6]
法本信息(30092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6-20 18:54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6月20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3] - 311人投票代表107,249,345股,占比25.4276%[3] - 310名中小投资者代表1,728,308股,占比0.4098%[4] 议案表决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率超99%[5][7][8] - 中小股东对三议案同意率超65%[5][7][8] 表决结果 -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表决结果合法有效[9]
法本信息(300925) -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0 18:54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6月20日14:30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1][5] - 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6月4日决定召开,6月5日公告会议通知[4]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3名,代表股份105,550,442股,约占总股本24.6205%[8] -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占比0.5391%[15] 议案表决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12][13][14] - 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及占比[12][13][15] 其他 - 提案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股东未提新议案[9][10] - 现场会议表决由多方计票、监票[11] - 股东会召集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