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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2-27 18:59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 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应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 的书面沟通。 (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注册会计师协商年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 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 (二)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书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审 阅经初审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记录督促 的方式、次数和反馈结果; (四) 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 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五)年审结束后,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 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并续聘为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 提交董事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绩效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 ...
华安鑫创: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27 18:4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安 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鑫创"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安鑫创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证监许可[2020]3386号文" 《关于同意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38.05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61,000,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表决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及回避表决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及回避表决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华安鑫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7 18:48
证券代码:3 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 0 2 3 - 0 7 7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 攀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 ...
华安鑫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7 18:48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 证券代码:300928 证券简称:华安鑫创 公告编号:2023-08 1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为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3、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暂 无法预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 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 问题,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 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三)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 (四)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证券监管部 ...
华安鑫创: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27 18:48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主营业务; (一)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防范风险; (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 财务资助; (三)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与被资助对象等有关方签署协议,约定 被资助对象应当遵守的条件、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价原则: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成本应 按当时的市场利率确定,并不得低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