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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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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关于公司电子邮箱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公司信息 - 公司网站为http://www.ytpowder.com[2] - 公司联系电话为0571 - 64560598[2] - 公司传真为0571 - 64560177[2] - 公司邮政编码为311613[2] - 公司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2] 邮箱变更 - 公司电子邮箱由IR@hzytxc.com变更为IR@ytpowder.com[2] - 电子邮箱变更自2024年4月23日公告披露之日起启用[2][3]
屹通新材:《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4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按需开临时会[13]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可豁免[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2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回避[17]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执行,解释修订权归董事会[20]
屹通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21: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11元,募集资金32775万元,净额28043.39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6518311.05元[7][9] - 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4651.83万元[5]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7735.4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456.33万元[5] - 本期项目投入7283.4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70.95万元[5]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25018.8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627.28万元[5] - 年产7万吨项目本年度投入6672万元,累计投入21689.01万元,进度94.12%,效益 - 168.01万元[20] - 研究院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611.4万元,累计投入3329.82万元,进度66.60%,无单独效益[20] 项目调整与进展 - 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2] - 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156亩地块变更到164.25亩地块[2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69.59万元[22] - 年产7万吨项目已结项,未使用资金存专户用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22] - 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竣工,未使用资金存专户用于投资建设[22]
屹通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1:41
业绩相关 - 2023年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19项[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1] 其他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董事会决策等多方面合规,财务等状况良好[5][6][7][8]
屹通新材: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2 21:41
股东分红规划 - 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 - 原则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17]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现金分红需满足 6 个条件,重大投资支出有界定标准[6]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8] - 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 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 30%[10] 分红安排与审议 - 满足条件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后现金分红一次,可提议中期分红[9] - 董事会制定方案过半数表决提交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12]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需交流,预案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3] 股票股利与政策调整 - 实施股票股利需满足 4 个条件[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提出,需特定比例通过[14]
屹通新材:《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4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现任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按需开临时会[13]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及录像保存十年[13]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19] - 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19]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1:41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屹通新材 2023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屹通新材;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 司层面的组织架构、内部审计监督、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管理、资金管理、资金 活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关联交易、募集资金、 对外投资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控制和 应收款控制等 ...
屹通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22 21:4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8] - 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值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30 - 300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闭会期间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报董事长批准[11]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4] 计算标准 - 关联交易涉及财务资助等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4] -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等以公司出资额或增资额作为关联交易金额[15] 审议流程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普通决议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日常关联交易 - 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在年报和中报披露,有变化或期满续签需提交审议[21][22] - 首次发生订立书面协议并按总金额提交审议[22] - 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提交审议,超出预计重新提请[22]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3] 特殊交易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溢价超100%且对方未承诺需说明原因[24] - 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按规定确定金额并履行程序和披露[24]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屹通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21: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多个时段[1][2][13][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3] 会议规则 - 普通表决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议案9关联股东汪志荣、汪志春回避表决[5]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特定时段[6]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6]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30,简称屹通投票[12] - 会议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电话[9] -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9]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可表决并签署文件[16] - 对总议案及14项议案表示同意[16] - 授权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7]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2 21:41
综合授信 - 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 - 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不超一年[1] - 公司以自有资产为申请提供担保[1] 授权安排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2] - 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 审议情况 - 申请议案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3] - 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