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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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顺华
2024-04-22 21: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严格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本人曹顺华,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 本人自 1990 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在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任职,现在 担任教授职务。本人主要研究方向为铁基粉末冶金材料与制备技术,粉末成形技 术 ...
屹通新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21:41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也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基于公司2023年度的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信心,公司 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
屹通新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2 21: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二四年四月 | | | | 关于本报告 | 1 | | --- | --- | | 1. 公司概况 | 2 | | 1.1 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2 | | 1.2 专利和荣誉 | 3 | | 2. 安全生产 | 3 | | 2.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 3 | | 2.2 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 3 | | 2.3 职业健康情况 | 4 | | 3. 环境保护 | 4 | | 3.1 环境管理体系 | 4 | | 3.2 节约能源 | 4 | | 4. 社会责任 | 5 | | 4.1 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 | 5 | | 4.2 职工权益保护 | 6 | | 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4.3 | 7 | | 4.4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 7 | | 4.5 公益慈善 | 7 | | 结束语 | 8 | 关于本报告 作为一家新材料企业,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 新材")致力于公司主业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杭州屹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
屹通新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41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
屹通新材:《公司章程》
2024-04-22 21: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1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汪志荣认缴出资5728.1250万股,占比76.3750%[11] - 发起人汪志春认缴出资1321.8750万股,占比17.6250%[11] - 发起人杭州慈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450.0000万股,占比6.0000%[11]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9]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7]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3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74]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8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8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2] - 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是现金分红条件之一[95]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0]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超50%且有绝对金额要求时需股东大会审议[31][32] 人员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董事[6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1]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0]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0]
屹通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2 21:41
内审部设置 - 公司设相对独立内审部,配专职审计人员,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聘任或解聘[4][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审计流程 - 内审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17] - 被审计单位十日内交书面意见,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17][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包括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8] 奖惩措施 - 违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犯罪移交司法部门[21][23] - 成绩突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23] 制度相关 - 制度报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含数规定及未尽事宜处理办法[25]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关联交易数据 - 2024年与建德农商行日常关联交易,单日存款余额不超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不超12000万元、单日票据贴现金额不超5000万元,披露日存款余额4275.85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票据贴现发生金额0万元[1][4] - 2024年预计向湖塘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不超8000万元、出租厂房不超7.01万元,披露日已采购电力1094.82万元、出租厂房收入2.34万元[1][4] - 2023年在建德农商行存款期初余额253615321.01元,本期存入386017174.36元,利息增加3391592.03元,本期取出583118138.61元,期末余额59905948.79元[6] - 2023年从建德农商行获分红1376523.08元[7] - 2023年向湖塘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实际发生548.26万元,占预计金额4043.96万元的10.88%,差异 - 86.44%[7] - 2023年向湖塘配售电公司出租厂房实际发生7.01万元,占预计金额7.01万元的100%,差异0%[7] 关联企业情况 - 截至2023年底,建德农商行总资产3778095.97万元、净资产269187.34万元、营业收入106377.14万元、净利润33824.66万元[9] - 截至2023年底,湖塘配售电公司总资产2074.03万元、净资产1910.51万元、营业收入548.26万元、净利润 - 48.73万元[11] - 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持有湖塘配售电公司50%股权[9][11] 交易审议情况 - 2024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2] -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该议案[17] -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审议通过该议案[18] 交易相关说明 - 公司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规则定价[13] -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14]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经营需要,利于资源配置和业绩增长[15] - 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履行必要程序[20]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不影响独立性[20]
屹通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股东提案权 -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3] - 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3]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4] - 现金分红有经营现金流等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高比例或现金分红[4] - 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多环节通过[5]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5] - 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公告信息[5] 其他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修订章程备案事宜[6]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8] - 公告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9]
屹通新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21:4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393,390,757.22元,同比增长1.67%[2] - 2023年净利润50,507,476.44元,同比下降44.84%[2] 资产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952,040,575.41元,较上年末增长12.43%[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82,846,327.19元,较上年末减少70.43%[3] - 2023年末存货65,509,014.04元,较上年末增长173.57%[3] - 2023年末固定资产236,514,368.32元,较上年末增长211.38%[3] 收支数据 - 2023年税金及附加3,783,727.60元,较上期增长251.55%[8] - 2023年投资收益1,242,253.64元,较上期减少90.62%[8]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 -549,543.86元,较上期增长1156.27%[8] 现金流数据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期306125352.97元,较上期减少33.5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66698455.36元,较上期减少153.4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期1468487.97元,较上期减少99.8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120645876.82元,较上期减少195.3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197344332.18元,较上期减少181.79%[9]
屹通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2 21:4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2] - 续聘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9]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报告的836人[3][4] - 天健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4] - 天健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同行业客户513家[4]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5] 审计费用 - 天健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41万元含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