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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内部审计制度》
2024-04-22 21:41
内审部设置 - 公司设相对独立内审部,配专职审计人员,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聘任或解聘[4][6] 工作汇报与检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11]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审计流程 - 内审部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17] - 被审计单位十日内交书面意见,有异议十五日内提出[17][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审部工作,包括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8] 奖惩措施 - 违规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犯罪移交司法部门[21][23] - 成绩突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23] 制度相关 - 制度报董事会批准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含数规定及未尽事宜处理办法[25]
屹通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1:41
业绩相关 - 2023年监事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议案19项[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2]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11] 其他评价 - 监事会认为2023年董事会决策等多方面合规,财务等状况良好[5][6][7][8]
屹通新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2 21: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11元,募集资金32775万元,净额28043.39万元[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6518311.05元[7][9] - 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4651.83万元[5] 项目投入与效益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7735.4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456.33万元[5] - 本期项目投入7283.4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70.95万元[5]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25018.8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627.28万元[5] - 年产7万吨项目本年度投入6672万元,累计投入21689.01万元,进度94.12%,效益 - 168.01万元[20] - 研究院建设项目本年度投入611.4万元,累计投入3329.82万元,进度66.60%,无单独效益[20] 项目调整与进展 - 公司将研究院建设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2] - 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156亩地块变更到164.25亩地块[2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69.59万元[22] - 年产7万吨项目已结项,未使用资金存专户用于支付尾款及质保金[22] - 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竣工,未使用资金存专户用于投资建设[22]
屹通新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4-22 21:41
业绩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393,390,757.22元,同比增长1.67%[2] - 2023年净利润50,507,476.44元,同比下降44.84%[2] 资产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952,040,575.41元,较上年末增长12.43%[2] - 2023年末货币资金82,846,327.19元,较上年末减少70.43%[3] - 2023年末存货65,509,014.04元,较上年末增长173.57%[3] - 2023年末固定资产236,514,368.32元,较上年末增长211.38%[3] 收支数据 - 2023年税金及附加3,783,727.60元,较上期增长251.55%[8] - 2023年投资收益1,242,253.64元,较上期减少90.62%[8] - 2023年信用减值损失 -549,543.86元,较上期增长1156.27%[8] 现金流数据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本期306125352.97元,较上期减少33.5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66698455.36元,较上期减少153.45%[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本期1468487.97元,较上期减少99.86%[9]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本期-120645876.82元,较上期减少195.38%[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197344332.18元,较上期减少181.79%[9]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列群
2024-04-22 21:41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应出席3次,列席2次,出席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13][14] 报告披露 - 2023年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履职并发表意见,对议案均投赞成票[5][6][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1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4月14日通过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议案[13]
屹通新材: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2 21:4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2]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为本公司[7]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目标包括加强规范内控、保护投资者权益等[4] -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原则[5] - 公司制定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等多方面制度进行内控[11] 监督体系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监督内部控制[10]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1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分一般、重要、重大缺陷[18][19] 评价结果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0]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0] - 截至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22][23]
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素娟
2024-04-22 21:4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6次,现场3次,通讯3次,无缺席委托[5] - 2023年独立董事列席1次股东大会[5]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对议案发表意见并出具专项说明[6][7][9] 公司治理 - 董事会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10] - 独立董事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会议[11] 业务决策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收购股权议案[14][15] 信息披露 - 2023年编制披露多份报告[15] 审计相关 -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6]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提供建设性建议[18]
屹通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22 21:41
信息披露义务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责任人,书面提供需披露信息[6] 暂缓披露 - 暂缓披露申请获深交所同意,期限一般不超2个月[7] 信息汇总与披露流程 - 掌握需披露信息的部门由负责人汇总至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收集整理[10] - 董事会秘书披露信息前需交董事长审核签字[1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3]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因传闻致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及时披露并审计评估[20]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3] 业绩预告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7] 重大风险与变更披露 - 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等重大风险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5] - 变更名称、章程等情形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6] 股东与人员变动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披露[37] - 董事长等人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披露[37] - 任一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披露[37]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真实、准确[39] 信息披露依据 - 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容为准[40] 信息提供与责任 - 各部门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资料[42]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42]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42]
屹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2 21:4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每股13.11元,募集资金32775.00万元,净额28043.39万元[11] - 截至期初累计项目投入17735.4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456.33万元[13] - 本期项目投入7283.40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70.95万元[13][15] - 截至期末累计项目投入25018.84万元,利息收入净额1627.28万元[15] - 应结余和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均为4651.83万元[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46518311.05元[17]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承诺投资23043.39万元,本年度投入6672.00万元,累计投入21689.01万元,投资进度94.12%,2023年6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年度效益 - 168.01万元[24] -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611.40万元,累计投入3329.82万元,投资进度66.60%,预计2024年6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24] - 两个项目合计承诺投资28043.39万元,本年度投入7283.40万元,累计投入25018.83万元,投资进度89.21%[24] 项目变更情况 - 2022年5月公司对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大楼实施地点变更,因装修设计方案优化调整致装修进度滞后,将该项目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6月[25] -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从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19〕14号地块(156亩)变更到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22〕3号地块(164.25亩)[25] 其他情况 - 公司制定《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16]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18] -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18]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19][20] - 2021年6月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69.59万元[25] - 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已结项,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等[25] -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6月竣工,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户用于研究院项目投资建设[25]
屹通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2 21:4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多个时段[1][2][13][14]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3] 会议规则 - 普通表决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议案9关联股东汪志荣、汪志春回避表决[5]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特定时段[6]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6]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930,简称屹通投票[12] - 会议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电话[9] -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9]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可表决并签署文件[16] - 对总议案及14项议案表示同意[16] - 授权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