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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3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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屹通新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翁洪
2024-04-22 21:41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6次,现场4次通讯2次,无缺席委托[4] - 2023年独立董事列席1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发表意见并现场考察[5][6][8] 公司决策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收购杭州湖塘配售电50%股权议案[13][14] 报告披露 - 2023年编制披露2022年报及2023各季度报告[14] 审计安排 - 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5]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提建议维护权益[17]
屹通新材: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2 21:41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2] 续聘相关 - 2023年4月1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3] - 2023年5月9日,续聘天健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 审计意见 - 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4] - 天健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4] 审计沟通与审议 - 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审计人员沟通2023年度审计预审及年报审计安排[5] - 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6] 审计评价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度审计及监督发挥重要作用[6] -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年报审计态度公允客观,按时完成工作[7]
屹通新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22 21:4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2] - 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检查并披露[12]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8]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12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8] 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项目核查与管理 - 公司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12]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12个月[15]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2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二日公告[20] 风险披露与节余资金处理 - 公司面临重大风险应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并说明风控措施[21]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7]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审议[27] 内部管理与监督 - 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29] - 董事会应出具半年度和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2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现场检查[29]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惩戒,严重的报相关部门查处[33]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1:41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 - 核心技术人员郑卓离职,间接持股90,000股[1] - 新增李朋欢为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90,000股[3][5] - 调整前核心技术人员为汪志荣、郑卓、蒋守高,调整后为汪志荣、李朋欢、蒋守高[6] 影响评估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不影响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持续经营能力[7][8] - 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有助于研发项目推进和技术升级[7]
屹通新材:屹通新材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目录及正文
2024-04-22 21:41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屹通新材2023年度财报及相关汇总表审计[4] 关联资金数据 - 浙江建德农商行2023年初银行存款往来余额25,361.53元[12] - 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38,601.72元[12] - 2023年往来资金利息339.16元[1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58,311.81元[12] - 2023年末往来资金余额5,990.59元[12] - 2023年应收股利往来累计发生额137.65元[12] - 2023年应收股利偿还累计发生额137.65元[12] - 所有关联资金2023年初往来余额25,361.53元[12] - 所有关联资金2023年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息)38,739.37元[12]
屹通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1:41
会议情况 -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1]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3票同意,部分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4][5][6][11][13][14] -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议案表决通过[15][20]
屹通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21:41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翁洪、黄列群、周素娟独立性进行评估[1] - 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任职,无利害关系[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屹通新材:《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22 21:4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含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7]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审核财务信息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会议通知与记录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4] - 会议记录及录音录像材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议事规则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及修订权归属董事会[21]
屹通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1: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净利润50,507,476.4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 - 截止2023年底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07,575,947.96元,资本公积余额395,249,970.79元[7][8] - 2023年度以10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共派红利10,000,000元[8] 未来展望 -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15][16] 其他新策略 - 《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4]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14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43]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4-04-22 21:41
2023年薪酬情况 - 2023年5月9日前独立董事津贴5万元/年(税前),之后6万元/年(税前)[2] - 2023年董事长等高管薪酬有明确金额,合计331.53万元[2][3] 2024年薪酬方案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 - 薪酬体系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