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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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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大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 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
建工修复: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原波先生、桂毅先生、李书鹏先生、徐宏伟先 生、刘鹏先生、吴渝女士、庞文辉先生、赵鸿雁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
建工修复: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前后一致,财务信息应当具有合理的勾稽关系,非财务 信息应当能相互印证,不存在矛盾。如披露的信息与已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 的,应当充分披露原因并作出合理解释。 1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公司及其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 ...
建工修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 门关于年报编制和披露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等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师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 会应当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 ...
建工修复: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3-12-28 21:48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3-097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原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桂毅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聘任李书鹏先生、徐宏伟先生、刘鹏先生、吴渝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庞文 辉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聘任赵鸿雁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 ...
建工修复: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第一节 股东 9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6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9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第五章 | 党的委员会 28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9 | | | 第一节 董事 29 | | | 第二节 董事会 33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1 | | 第八章 | 监事会 42 | | | 第一节 监事 4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44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5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9 | | | 第 ...
建工修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准备相关材料等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 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 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全部委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 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 ...
建工修复: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凡须经董事会审议或决定的事项,均须以提案的方式向董事会提出。 第三条 提交董事会的提案必须内容充分完整、论证明确、形式规范,相关 人员应提供详备资料、做出详细说明,谨慎考虑相关事项的下列因素: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善公司 内控机制,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并保证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损益和风险;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二)作价依据和作价方法; (三)可行性和合法性; (四)交易对方的信用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五)是否还需履行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程序的说明; (六)该等事项对公司持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等事宜。 第二章 提案主体与内容 第四条 下列主体为公司董事会议案的提案人,提案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经提案人签字(盖章)的、明确和具体的书面议案及其附件材料: (一)代表公司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二)三分之一 ...
建工修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 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 ...
建工修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8 21:4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 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委员会会议并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 换不适合继续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