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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3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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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08
关于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下称"卓建")接受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中祥律师、吴荷静律师(下称"卓建 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中金辐照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进行必要验证 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项的合法性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鉴此,卓建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见证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9:06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3-09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广场 B 栋 19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 层(1915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强国先生 6.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2023-12-20 20:07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3-097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 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辐照")于近 日分别收到股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鑫卫")、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 刚")出具的《关于减持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持有公司8,4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20%)的股东鑫卫计划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2.持有公司6,7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7%)的股东鑫刚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8:58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3-096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公司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8 日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2023-12-11 19:47
纸张认证: 本报告采用环保纸张印刷 Paper verification: This report uses environmentally paper.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ESG报告 报告规范 报告说明 本报告是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第一份 ESG 报告。 时间范围 本报告时间跨度上以 2020—2022 年度为主,为增强报告可比性及前瞻性,部分内容涉及其他年份信息。 编写标准 全球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2010)》 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08〕1 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5.0)》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称谓说明 本报告涵盖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为便 于表达和阅读方便,"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也以"中 金辐照""公司"和"我们"表示。报告中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9:3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9:3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和核查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占 1/2 以上的比例,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 低于规定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 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 事产生之日。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11 19:38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园路 11 号金鹏源 辐照工业园 1 号厂房二层,邮政编码:5181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400.1897 万元。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党组织 8 | | 第五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8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六章 | 董事会 25 | | 第一节 | 董事 25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8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1 | | 第七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第八章 | 监事会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19:37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3-094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并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注册地址由"深 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广场 B 栋 19 层"变 更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园路 11 号金鹏源辐照工业 园 1 号厂房二层",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 下: | 修订前 |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 | | 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 1028 号中设广 | | 道白花社区白花园路 11 号金鹏源辐照工 | | 场 B 栋 19 | 层,邮政编码:518019。 | 业园 1 号厂房二层,邮政编码:518107。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注 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1 19:3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 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必要时应提出辞职。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