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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9 19:45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8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 董事长李清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 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达瑞电子: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 决策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 ...
达瑞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 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严守保密义务,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 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 ...
达瑞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从事会计专业的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 ...
达瑞电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达瑞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 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的披露所有 ...
达瑞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 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 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满足 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成审计 ...
达瑞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东莞市达瑞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豁免披露、暂缓披露情形,不得随意扩大暂 缓、豁免事项范围,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豁免披露及暂缓披露的信息泄露,接 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豁免披露、暂缓披露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照相关规 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境内外法律法规、引致不当竞争、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豁免披露。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 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 ...
达瑞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19 19:45
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0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归属资格的 117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 1,113,2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上 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 ...
达瑞电子: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 1 页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审计 ...
达瑞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9 19:45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