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30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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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关于子公司开展2024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2 20:4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4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期货交易品种 海南志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螺纹钢 等期货衍生品工具。 2、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志特新材")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海南志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南志特")以自有资金开展总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的套 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 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 海南志特主要从事铝模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租赁以及装配式建筑 PC ...
志特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2 20: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监事会会 议和审议的议案情况如下: | 序 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 | 审议内容 | | --- | --- | --- | --- | --- | --- | | | | | | |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
志特新材(30098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2 20:4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9]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986[9] - 公司网址为www.geto.com.cn[9]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渭泉[9] - 公司办公地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创意港B栋4楼[9] - 公司联系人包括董事会秘书温玲和证券事务代表黄萍[9] - 公司电话为0760-85211462,传真为0794-3614888[9]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9]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238,048,803.28元,同比增长15.99%[10]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401,232.99元,同比增长125.50%[10]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72元,同比下降125.00%[10] - 公司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3,943,320,573.36元,较上年末增长28.52%[11] - 公司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99,097,697.55元,较上年末增长7.45%[11]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分季度表现为第一季度380,038,416.74元,第二季度631,632,574.68元,第三季度580,164,540.87元,第四季度646,213,270.99元[12]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4,572,318.10元,个税手续费返还金额为162,985.50元[13]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36,604,057.86元,其中所得税影响额为6,545,052.99元[13]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金额为3,001,734.02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金额为2,597,399.30元[13]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铝合金模板和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14] - 公司是细分行业内的头部企业,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多项荣誉,产品和服务受行业和客户高度认可[15] - 铝模租赁业务链条长且复杂,对资产周转率和旧板利用率要求高,需要精细化管理[15] 研发和技术 -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已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设计人员40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11.25%[20] - 公司拥有298项知识产权,包括236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设计专利、6项发明专利和41项软件著作权[20] - 公司研究新型支撑架用托梁横杆、可调斜率爬升附着装置等新产品,以提升施工效率和安全性[30] 市场发展和战略 - 公司将继续坚持“大客户、重点城市、客户分级”的策略,重点开发一二线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88] - 公司将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新材料和新技术研发投入,推进地下室系统、非标层结构的研究,实现最优产品组合[88] - 公司将科学、谨慎地评估各项经营计划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优化内部管理流程,提高产品周转速度[90] 股东和股本结构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0,890,391股,占总股本的57.19%[17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05,480,836股,占总股本的42.81%[177]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总股本由163,893,333股增至246,371,227股[177]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少芳
2024-04-22 20: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 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少芳,女,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今,历任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标准规范处科员,行业 管理办公室副处长,事业处副处长、处长;2009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中国基建物 资租赁承包协会工程师,副秘书长,现任执行秘书长。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 ...
志特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20:4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
志特新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志特新材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20:4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志特新材 2024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 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上述产品不得涉 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二、 ...
志特新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沈长生(已离任)
2024-04-22 20: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4 次,实 际出席董事会 4 次,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在 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原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23 日。现就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
志特新材: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22 20:41
| 证券代码:300986 | 证券简称:志特新材 | 公告编号:2024-022 | | --- | --- | --- | | 转债代码:123186 | 转债简称:志特转债 | | 郭凤霞,女,198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清华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MBA 在读,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2011 年 7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信 息化部门产品总监,现任公司数字化中心总监。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凤霞女士(简 历详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凤霞女士当选非独立董事后, 将同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 ...
志特新材: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2 20:41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21 号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 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19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志特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志特新材公司管理层 ...
志特新材:2023年内控鉴证报告
2024-04-22 20:41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录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1-2 | | 二、 |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1-10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223 号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志特新材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