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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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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28 19:46
投资范围与资金 - 风险投资含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2]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3] 投资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时不得投资[4] - 子公司未经同意不得投资[4] 审议规则 - 金额超净资产10%且超1000万需董事会审议[5] - 证券投资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需股东会审议[5] 职责分工 -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9] - 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11] 其他要求 - 执行严格风险控制原则,人员分离[11] -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同飞股份(300990)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7-28 19:4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后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9] 财务管理 - 财务部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19] - 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义务[20][21] - 子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有知情权[2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4]
同飞股份(30099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7-28 19:46
资金管理制度 - 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关联方占用资金[3] - 明确资金占用分类及非经营性占用定义[3][4] 责任划分 - 董事长、总经理为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6] - 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独立并报告侵占[7]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严格审批资金流出,审计部监督检查[7][8] - 两部门定期核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报董事长[8] 资金使用与违规处理 - 资金使用执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9]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并报告监管[9] - 外部审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公告[9]
同飞股份(300990) -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7-28 19:46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含持股超50%和有实际控制权[2] - 子公司决议及纪要应在1个工作日内抄送公司存档[7]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并调整任期[11] 财务与担保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遵循会计政策[13] - 子公司对外借款和担保需履行审批程序[14][16] - 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担保,子公司应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16] 投资与监督 - 子公司投资接受公司指导监督,按批准额控制并汇报进展[18] - 子公司应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配合审计并执行决定[21][23] 考核与责任 - 子公司年度考核并实施奖惩[26] - 董监高履职不当需担责赔偿,公司可要求处罚[26] 办法执行 - 办法经董事会批准执行,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审议[28]
同飞股份(30099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8 19: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符合条件可申请暂缓披露,说明理由和期限[4] - 属国家或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4] 审核流程 - 各部门提交信息前应审查[5] - 董秘审核是否符合条件[5] - 审核通过后登记、董事长签字归档[5] 保密与追责 - 知情人及董高有保密义务[9]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9]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和修改[11]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8 19:46
董事和高管股份买卖通知与披露 - 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5][6] 违规买卖股票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股份锁定与可转让额度计算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上年末持股基数的25%计算[10] - 所持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股数[12] - 公司权益分派致股份变化,可转让额度相应变更[12]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9] - 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 因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导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增减当年可转让数量[19] 股份买卖限制期间 - 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14]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6] - 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实际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的及新增的公司股份[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1]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同飞股份(30099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28 19:46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报重大会计差错涉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6]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重大差异[7] - 重大诉讼等交易涉金额超净资产10%认定披露重大错误[5] - 担保涉金额超净资产1%认定披露重大错误[5]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等对年报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8]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形式多样[9] - 公司应及时补充更正年报披露重大差错公告[7] 流程与制度 - 审计部收集年报披露差错资料提交审议[7] - 董事会处罚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10] - 半年度、季度报告差错追究参照执行[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改[12] - 制度经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2]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8 19:4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七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等提议,提前一天通知[12] - 特殊情况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2] 其他规定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执行[16]
同飞股份(3009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8 19:4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在任期内出现不适合任职的情形时, 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 关的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 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 ...
同飞股份(30099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8 19:46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河 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各子公司)的主要 负责人和指定联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