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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奇德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21: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 ...
奇德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2-13 21: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 07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4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 ...
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2023-12-13 21:01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奇德新 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总经理(经理)任职资格: (一)总经理(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 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经理)时另行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奇德新材: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13 21:01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8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活动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拟对注册地址和 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 公司住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 | | 135 号 | 323 号 | | 第十四条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 |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 | | | 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塑料 | 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塑料 | | | 色粉、塑料助剂(不含危险化学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13 21:01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包括主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审查﹑论证﹑制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负责 督促和落实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考核相关的董事会决议的执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奇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 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 利于积累资金; (三 ...
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13 21: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股东和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其目的 是通过审查和评价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有关的 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以合理 的成本促进有效的控制,从而来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市值。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 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