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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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026-01-21 18:54
业绩总结 - 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6,954,214.86元,较2024年的84,295,192.46元大幅下降[16] - 2025年净利润为 - 4,839,592.99元,2024年为1,705,245.65元[16] - 202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93,634.31元,2024年为 - 399,280.51元[18] 财务状况 - 2025年末资产总计22,191,591.58元,较年初的100,906,744.77元大幅减少[12] - 2025年末负债合计7,549,596.47元,年初为52,394,484.82元[14] - 2025年末股东权益合计14,641,995.11元,年初为48,512,259.95元[14] 资产项目 - 2025年末货币资金为1,073,882.48元,年初为3,497,363.15元[12] - 2025年末应收账款为2,542,191.26元,年初为27,049,687.59元[12] - 2025年末存货合计账面余额340,776.16元,年初为1,660,974.47元[115] 负债项目 - 2025年末应付账款为1,094,034.28元,年初为6,906,927.29元[14] - 2025年末合同负债为3,274,793.24元,年初为23,783.37元[14] 股东权益 - 2025年末实收资本为10,000,000.00元,年初为22,500,000.00元[14] 现金流量 - 202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709,822.67元,2024年为60,021,974.11元[18] - 2025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71,056.44元,2024年为2,395,738.27元[18] - 2025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3,500,000.00元,2024年无数据[18] 会计政策 -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无影响[87] 税收情况 - 增值税税率13%,计税依据为产品销售收入等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89] - 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90] 其他 - 公司母公司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100%[156] - 本财务报告于2026年1月20日由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报出[167]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1-21 18:54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2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2][12] - 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额度内可滚动使用[1][2][12] - 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6] 操作安排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合同[1][5][12] - 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1][5][12] 产品与风险 - 拟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4] - 投资受市场波动影响,收益不可预期[9] - 公司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10]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拟处置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的公告
2026-01-21 18:54
业绩总结 - 中山邦塑2024年营收8429.52万元,净利润 -483.96万元[9] - 中山邦塑2025年营收1695.42万元,净利润170.52万元[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3458万元出售中山邦塑100%股权[2] 交易安排 - 受让方按阶段支付款项,尾款30天内支付[13] - 交易需股东会审议,最终实施有不确定性[3]
奇德新材(300995)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事宜所涉及的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2026-01-21 18:54
业绩总结 - 2022 - 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4461704.23元、79834026.08元、84295192.46元、16954214.86元[27] - 2022 - 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1283736.67元、 - 132525.26元、 - 4839592.99元、1705245.65元[27] - 2025年营业总收入为16954214.86元,2024年为84295192.46元[171] - 2025年净利润为1705245.65元,2024年净亏损为4839592.99元[171] 资产数据 - 2022 - 2025年流动资产分别为121722091.72元、106266838.55元、77971938.73元、9868842.62元[25] - 2022 - 2025年非流动资产分别为50231380.89元、42078959.99元、22934806.04元、12322748.96元[25] - 评估基准日资产总计22191591.58元,负债总计7549596.47元,净资产14641995.11元[32] - 流动资产账面价值986.88万元,评估价值986.88万元[62] - 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232.27万元,评估价值3225.72万元,增值1993.45万元,增值率161.77%[62] -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128.75万元,评估价值3119.18万元,增值1990.43万元,增值率176.34%[62]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39万元,评估价值10.08万元,增值2.70万元,增值率36.51%[62] 未来展望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100%股权[10][31][157] 公司历史 - 2009年8月18日中山邦塑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18] - 2010年3月,中山邦塑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万元[19] - 2017年1月,中山邦塑注册资本变更为1700万元[20] - 2017年3月,中山邦塑注册资本变更为2250万元[20] - 2017年7月,中山邦塑股东变更[21] - 2017年9月,中山邦塑股东变更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100%[21] - 2020年4月公司经营范围新增无纺布、熔喷布、护目镜、体温计;5月新增普通劳动防护用品[22] - 2025年10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225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23] 房产信息 - 厂房1竣工时间为2021年7月[34] - 厂房2竣工时间为2017年1月[35] - 厂房3竣工时间为2018年1月[35] - 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房产有多处产权面积[178][179] - 中山邦塑于2010年7月15日取得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同兴东路12号房产,建筑面积579.78平方米[187] - 公司纳入2025年12月31日评估范围内的厂房1建筑面积2698.28(1 - 3层)和900.00(4层)[199] - 配套设施1(饭堂)建筑面积579.78(1 - 2层)和290.00(3层)[199] - 配套设施2(办公楼)建筑面积1008.80[199] - 厂房2建筑面积6400.00[199] - 厂房3建筑面积3384.00[199] 商标信息 - 企业申报的表外无形资产为8项商标[37] - 第32251515号商标注册于2019年04月07日,有效期至2029年04月06日[189] - 第15850535号商标转让给中山邦塑,原注册日期为2016年03月14日,有效期至2026年03月15日[196][198]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01-21 16:30
薪酬方案制定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分别由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4][5][6] 绩效薪酬比例 - 高管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7] 绩效薪酬支付 - 依审计数据评价绩效,部分绩效薪酬年报披露后支付[8] 薪酬追回 - 财务造假等情况追回超额薪酬和激励收入[12] - 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追回已支付部分[12] 薪酬调整与发放 - 薪酬体系随经营状况调整[14] - 公司代扣代缴董事及高管个税[10] - 独董津贴按月发放[10] 信息披露 - 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5] 审计关注 -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绩效考评控制及薪酬发放内控[8]
奇德新材(3009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01-21 16:3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7] - 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临时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相关期间不得低于10%[7][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7] 提案与表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特定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3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41]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41]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经股东会批准生效[43][44]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01-21 16:30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1] 财务资助审议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董事会会议相关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通过证券部或直接向董事长提交书面提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17]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25]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28]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要明确再次审议提案应满足的条件[34]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6]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证券部工作人员作会议纪要[36] - 现场或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36]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3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9] 其他 - 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的可免责[41]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1]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6]
奇德新材(300995) - 章程
2026-01-21 16:30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2104万股,5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4146860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41468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可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多种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程序办理[2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条件限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2][25][2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请求诉讼[32][3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9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9] 独立董事与各委员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8]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8][120]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23]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5][136]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38]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40][141]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需提前20天通知[150][151][15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62][163] - 持有公司10%表决权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公司[166]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6-01-21 16:30
股本变更 - 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中相应限制性股票13,140股[1] - 公司总股本由84,160,000股变更为84,146,860股[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16万元变更为8,414.686万元[9]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5][9] - 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5] 公司治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10] - 董事任职特定情形应在30日内解除职务[1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1] - 总经理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3年[12] - 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被解除职务[12] -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董事会追究法律责任[13] 分红规定 - 公司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不提方案,董事会应说明原因等[13]
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6-01-21 16: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均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 充分考虑本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 推进,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 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 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