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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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4-10-16 16:49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8,223.62万元。 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30822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 ...
肇民科技:首次覆盖:上半年业绩高速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海通国际· 2024-10-08 19:00
公司投资评级和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4年中报,上半年业绩实现高速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3.40亿元,同比+18.32%,归母净利润0.78亿元,同比+55.2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0.65亿元,同比+52.96%,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实现高速增长[2] - 2024Q2公司业绩同比、环比表现亮眼。2024Q2公司实现营收1.82亿元,同比+16.73%,环比+15.35%,归母净利润0.42亿元,同比+41.72%,环比+18.49%[2] - 公司发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149.6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215.945万股的0.62%[3] - 我们预计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1/2.03/2.50亿元,EPS分别为0.66/0.84/1.03元,参考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给予其2024年28倍PE,对应目标价18.48元,给予"优于大市"评级[3] 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 - 公司是以特种工程塑料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工程塑料精密件的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7] - 公司的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具有较高附加值[7] - 公司已取得78项专利,其中4项发明专利、72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2项外观设计专利[7]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91百万元,同比增长10.6%;归母净利润103百万元,同比增长9.6%;毛利率31.7%[4][5] - 公司2024-2026年营业收入预计将分别达到804/1041/1268百万元,归母净利润预计将分别达到161/203/250百万元[4][5] 风险提示 - 下游整车销量不及预期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 新业务开发不及预期[4][13]
肇民科技:公司跟踪报告:首次覆盖:上半年业绩高速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海通国际· 2024-10-08 16:03
公司投资评级和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4年中报,上半年业绩实现高速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3.40亿元,同比+18.32%,归母净利润0.78亿元,同比+55.20%,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0.65亿元,同比+52.96%,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实现高速增长[2] - 2024Q2公司业绩同比、环比表现亮眼。2024Q2公司实现营收1.82亿元,同比+16.73%,环比+15.35%,归母净利润0.42亿元,同比+41.72%,环比+18.49%[2] - 公司发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合计149.6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该计划有望提升核心员工积极性,助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3]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1/2.03/2.50亿元,EPS分别为0.66/0.84/1.03元,给予其2024年28倍PE,对应目标价18.48元,给予"优于大市"评级[3] 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 - 公司是以特种工程塑料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工程塑料精密件的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7] - 公司的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7] -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设计体系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已取得78项专利[7]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591百万元,归母净利润103百万元,毛利率31.7%,净资产收益率9.0%[9][10]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将分别达到804/1041/1268百万元,归母净利润将达到161/203/250百万元,毛利率将维持在34.1%左右[5] 风险提示 - 下游整车销量不及预期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 新业务开发不及预期[4][13]
肇民科技:上半年业绩高速增长,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海通证券· 2024-10-08 07:36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公司投资评级为"优于大市" [1] 报告的核心观点 公司业绩高速增长 -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3.40亿元,同比增长18.32%;归母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增长55.20% [5] - 2024年Q2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同比、环比均实现大幅增长 [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高速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在手项目储备充分并以精益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 [5]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升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为35.38%,同比提升4.08个百分点;净利率为22.77%,同比提升5.41个百分点 [5] - 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提升主要由于公司在手项目储备充分并以精益化管理严格控制成本 [5] 公司发布股权激励方案 - 公司发布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149.6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该激励计划有望提升核心员工积极性,助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6]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1/2.03/2.50亿元,EPS分别为0.66/0.84/1.03元 [6] - 参考同行业公司估值水平,给予公司2024年24-28倍PE,对应合理价值区间为15.84-18.48元,维持"优于大市"评级 [6] 财务数据分析 营收和利润预测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4/1041/1268百万元,同比增长35.9%/29.5%/21.8% [7][8]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1/203/250百万元,同比增长55.4%/26.6%/22.8% [7][8] 盈利能力指标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34.1%/34.1%/34.2% [7][8]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3.6%/14.7%/15.3% [7][10] 估值指标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PE分别为23.92/18.89/15.39倍 [9] - 预计2024年公司PB为3.25倍 [9] 风险提示 - 下游整车销量不及预期 [6][9] - 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 [6][9] - 新业务开发不及预期 [6][9]
肇民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9-30 11:46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30日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2,000万元(含本数)和 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1)。 近日,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理财产品进行 ...
肇民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9-20 19:31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方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42,159,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431,8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
肇民科技: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24-09-19 18:14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 公司信息 - 公司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15.9450万元整[2] - 公司成立日期为2011年10月27日[2]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2]
肇民科技:2024年中报点评:新客户突破量产加速,上半年经营全面向好
东方财富· 2024-09-13 18:23
投资评级 - 公司被首次覆盖,给予"增持"评级[4] 核心观点 - 上半年经营全面向好,重点客户不断突破[2] - 精益化管理叠加量产不断落地,盈利能力有望持续提升[1] - 公司专注于精密注塑零件和相关精密模具的开发,产品应用于汽车、人形机器人等领域[1] - 在新能源车领域,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热管理模块和三电系统,多个产品已规模化量产[1] - 在传统燃油车领域,主要用于电控碳罐泵、爆震传感器、发动机周边、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1] - 公司凭借在特种工程塑料领域的开发和制造经验,积极与客户共同开发人形机器人精密零部件新品[1] 财务数据 - 2024H1公司整体毛利率为35.38%,同比+4.08pct;净利率为22.77%,同比+5.41pct[1] - 2024Q2毛利率35.67%,同比/环比+3.19/+0.62pct,净利率23.06%,同比/环比+4.07/+0.62pct[1] - 预计公司2024-2026年收入分别为8.09、10.47和12.8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45、1.89和2.30亿元[5] - 预计2024-2026年EPS分别为0.60、0.78和0.95元,PE分别为20、15和13倍[5]
肇民科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9-12 19:01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11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 德恒【杭】书(2024)第 09016 号 致: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肇民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2 19: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9月12日召开[3] - 94名股东及代表参会,代表股份149,129,310股,占比61.5831%[4] 投票情况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49,084,623股,占比99.9700%[8] - 中小投资者同意3,932,623股,占比98.8765%[8] 决议情况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