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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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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4-29 18:12
股东持股 - 宁波百肇和华肇原各持股18,144,000股,占比7.49%,现各持股16,933,300股,占比6.99%[4] - 上海济兆持股90,720,000股,占比37.46%,无变化[4] - 邵雄辉持股18,144,000股,占比7.49%,无变化[4] 减持情况 - 2025年3 - 4月,两股东合计减持2,421,400股,比例1.00%[3][4] - 两股东计划减持7,264,740股,不超总股本3%,与变动一致[6]
肇民科技(3010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025-04-28 20:31
激励计划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3] - 以6.68元/股向14名对象授予5.00万股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3] - 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4月28日[3] 审议安排 - 同意将授予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3]
肇民科技(301000)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5
会议情况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3名监事实到[2] 议案表决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3票同意通过[4]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7] -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3票同意通过[8] 激励授予 - 以6.68元/股向14名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5年4月28日[6]
肇民科技(30100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8 20:24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4月17日发通知,4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2] 报告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7票同意[3][5] 股票授予 - 审议通过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7票同意[6][9] - 授予日为2025年4月28日,价格6.68元/股[7] - 向14名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7]
肇民科技(301000)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4-28 20:2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 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
肇民科技(30100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4-28 20:2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 占当前公司股本 | | --- | --- | --- | --- | --- | | | | 票数量(万股) | 票总量的比例 | 总额的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 | 5.00 | 3.34% | 0.02% | | )人员(共 14 | 人) | | | | | 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 | 5.00 | 3.34% | 0.02%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2、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 ...
肇民科技(301000)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20:2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4 月 28 日 ● 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24,215.9450 万股的 0.02%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 6.68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一、本次激励计 ...
肇民科技(30100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04-28 20:19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另有定义,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德恒或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肇民科技或公司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202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 |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激励计划(草案)摘 | 指 | 2024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限 | | 要》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考核管理办法》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 | | | |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 | | | 性股票激励计划 | |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 |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 | | 制性股票 | 指 | 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 | 激励对象 | 指 | ...
肇民科技(301000)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8 20:19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一章 | 释 义 1 | | --- | --- | | 第二章 | 声 明 3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4 | | 第四章 |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5 | | 第五章 | 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7 | | | 一、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7 | | |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9 | | 第六章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0 | | 一、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0 | | 二、 | 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1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2 |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释 义 在本报告中,如无特殊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 | --- | --- | | 公司、本公司 ...
肇民科技(301000)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20:00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 713.18 | | |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