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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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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1333.35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24239.5322万元,股份总数24239.5322万股[6][13]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4000万股,各发起人有不同认购情况[9][10][11]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6] - 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16]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有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等[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有特定提议方[8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78] 公司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98] 财务及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7] - 公司利润分配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106] - 无重大资金支出时,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10%[109]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相关事宜[123][126] 章程相关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46] - 股东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审批的须报主管机关批准[144]
肇民科技(301000) -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6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全面落实对外投资报告工作,强化投资主体报告责任,实现境外投资事 前、事中、事后关键环节信息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并按相关流程规定履行外 部报告等程序。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 止类的项目,公司一律不得投资。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境外投资事项是指 在境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其他投资项目。 第三条 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聚焦 ...
肇民科技(301000)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 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 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坚持安全、便于监督管理的原则,实行专户存储制 度,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开户存放应选择 信用良好、管理规范严格的银行。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
肇民科技(30100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审计部设置与管理 - 审计部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7] - 公司应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绩效[29] 审计工作频率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9][20]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16] - 审计部每季度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0]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部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 审计终结,审计部应在十五日内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6] - 审计部应在每年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7] 审计工作内容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提出目标、制订计划、落实对象、发出通知等步骤[13] - 内部审计技术方法有抽查、察看、核对、分析等,结合多种审计方式[14] - 审计种类分为年度、季度、月度和不定期审计,各有侧重[14] - 审计抽样分为统计抽样与非统计抽样、属性抽样与变量抽样[14] - 审计部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范围应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6] - 审计部审计重要事项后应重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17][18][19] 审计报告相关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4]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4] 审计档案保管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27] - 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27] - 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7] 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29] - 拒绝、隐匿、谎报资料等行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29]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行为审计部提处罚意见报领导批准执行[30] 制度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2]
肇民科技(3010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2025年6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 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 责 ...
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6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
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06 20:48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公司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 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2025 年 6 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由公司 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
肇民科技(301000) -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6-06 20:46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刘益灯先生、阴慧芳女士、熊勇 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1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第 ...
肇民科技(3010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06 20:46
证券代码:301000 证券简称:肇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2号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选 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治理的 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 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 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 ...
肇民科技(30100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益灯)
2025-06-06 20:46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益灯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1] 资格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等符合多项任职资格要求[7][8][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