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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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工 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并由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 ...
凯淳股份(301001)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财务制度与管理 - 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3] - 财务工作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财务总监全面负责[3] - 对下属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经理[3] 部门职责与内控 - 财务部门职责包括制定制度、核算、披露等[6] - 财务部建立包含内部牵制等制度的内部控制制度[9] 会计基础工作 - 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需办移交手续,编制清册[9] - 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10] - 会计期间为公历年度[10] -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4] 预算管理 -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含业务等预算[13] - 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财务部牵头规划[15] - 财务部每月组织预算执行沟通会并分析差异[18] - 各部门严格控制费用,预算外支出需审批[18] - 年初财务部门下达费用计划[18]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等,按会计政策编制[18] - 财务报告对外提供需装订、签名盖章并附审计报告[21] 财务分析与档案 - 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议并形成书面报告[21]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26] - 档案管理员负责会计档案相关工作[26] -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审批[26] - 电子会计档案存于专用设备和系统,借阅需审批[26] - 管理期满会计档案销毁需编制清册并监销[26] - 会计档案转交须办理手续,相关人员签字盖章[26]
凯淳股份(30100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比超二分之一[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不超三年[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9] 履职与会议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2]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4] - 督导内审半年检查重大事项和资金往来[14] - 成员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可撤销资格[21] - 会议前三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22] - 会议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成员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3] - 会议原则现场开,可用视频电话[28] 职责与权限 -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9] - 审核外部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9] - 发现异常可调查,可聘中介协助[3] - 根据内审报告评估内控有效性[20] 其他 - 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4] - 提审议意见未采纳应披露理由[25] - 披露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8]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7][30] - 委员辞职应履职至补选,公司六十日内补选[5]
凯淳股份(3010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第一条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作为公司总经理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高管)。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接受监事会在遵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
凯淳股份(3010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 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公司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 配股利,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 修订)》《深圳证 ...
凯淳股份(3010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 募集资金投资与置换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14] 补充流动资金 - 到期前归还专户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到期日前履行程序并公告[15] - 单次闲置补充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6] -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6]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作他用[4]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4]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9] - 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9] 检查与核查 - 内审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进展[24] - 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24]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 应为安全性高产品,非保本型不可[18] 违规处理 - 使用超审议额度等,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2] 审计与报告 - 当年使用需专项审核鉴证,披露结论[26] - 特定鉴证结论,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26]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结论[26] - 特定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提意见[26] - 发现未履行协议,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29]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执行[29]
凯淳股份(30100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三) 寻找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四) 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 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
凯淳股份(3010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 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保护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 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
凯淳股份(30100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 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 ...
凯淳股份(3010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 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且公司已采取合理预防措施将该信息保密的,可以暂缓披露。 如公司作出某项披露被香港成文法则或香港法庭命令所禁止,或会构成违反香港成文法 则或香港法庭命令所施加的限制,可以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规定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 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 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应当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 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