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凯淳股份(301001)
icon
搜索文档
凯淳股份(3010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单笔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事项[9] - 董事会决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事项[13] - 董事长决定除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1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6]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有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7]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18] - 与关联人签订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得表决,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须及时披露[30][31] - 披露关联交易需提供支持文件并按格式编制公告[3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凯淳股份(3010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八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 形资产等)。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 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 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九条 对外捐赠的类型: 第一条 为推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公司 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 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未经授权,公司子 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 与合 ...
凯淳股份(30100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如董事长非战略委员会委 员,则由委员在成员中提名,由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凯淳股份(30100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根据相关选聘文件和制度初步确定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同 意后,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最终选聘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公示内 容应当包括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费用。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审 计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 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二) 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三) 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 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决定; (五) 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六)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 ...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一) 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 大小相符; (二 ...
凯淳股份(30100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 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 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 则 ...
凯淳股份(30100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 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 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有关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 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 ...
凯淳股份(30100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 和信息;在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限的要 求。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口头方 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上述提前至少 3 天通知的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 出说明。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 会议期限; (三) 会议拟讨论或审议的议题; (四) 会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九条 独 ...
凯淳股份(30100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和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 (含控股子公司),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审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内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 使职权,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 查和监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审计委员会负责,自觉接受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和指导。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四条 内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五条 内审部门设专职负责人,并依据审计工作需要配置专业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 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法律、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知识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并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 作经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与工作内容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审部门和 人员的职责 ...
凯淳股份(3010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淳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 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 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 (二)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