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3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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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8] - 公司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4]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未明确]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 职责与汇报 - 总经理履行主持日常工作等职责,向董事会等报告工作[10][16]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18] 薪酬与监督 - 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等高管薪酬制定、管理和考核[16] - 总经理离任可进行离任审计[16] 细则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
凯淳股份(301001)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4]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6] - 连续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8]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公司原则上依经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时半年度财报可不经审计[13] - 董事会拟订利润分配相关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投资交易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且超5000万元,或超40%[10] - 未来十二个月单项投资等交易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或累计超30%[10] 高送转 - 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计算公式为[第N年净利润/第N - 2年净利润的绝对值]^(1/2)-1[15] - 高送转条件之一为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每股送转股比例不得高于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17] - 报告期净利润为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17] - 最近三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且认为有必要披露高送转方案,送转股后每股收益不低于0.5元(仅适用于年度财报高送转)[17]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1]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需披露提议人、理由等内容[1] -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应包含弥补亏损、公积金提取、分配情况等内容[1] - 若相关股东有持股变动、减持计划等需进行披露[1] - 方案披露前后三个月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不应届满[1] - 公司需说明方案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影响及审议程序不确定性[1]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报告期内盈利,不分红或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说明原因及留存利润用途[1]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2] - 公司应向相关股东问询未来三个月是否减持及未来四至六个月减持计划并披露[16] - 公司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16] 其他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时需形成书面记录保存[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4]
凯淳股份(30100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顾问[6][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10] 募集资金投资与置换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14] 补充流动资金 - 到期前归还专户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预计无法按期归还,到期日前履行程序并公告[15] - 单次闲置补充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6] - 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6]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 - 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作他用[4] - 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4]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9] - 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经股东会审议[19] 检查与核查 - 内审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进展[24] - 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24] 现金管理 - 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 应为安全性高产品,非保本型不可[18] 违规处理 - 使用超审议额度等,严重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2] 审计与报告 - 当年使用需专项审核鉴证,披露结论[26] - 特定鉴证结论,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26] - 保荐或顾问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披露结论[26] - 特定结论,保荐或顾问分析提意见[26] - 发现未履行协议,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29]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执行[29]
凯淳股份(301001)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资金占用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等[6] 资金清偿 - 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8] - 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需满足一定条件[9] 监督管理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占用[9]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内审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9] 责任与清欠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关联方产生资金占用,公司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2]
凯淳股份(30100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单笔或累计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事项[9] - 董事会决策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等事项[13] - 董事长决定除股东会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比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评估或审计[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资助或委托理财[1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6] - 已执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有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17]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18] - 与关联人签订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不得表决,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2]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须及时披露[30][31] - 披露关联交易需提供支持文件并按格式编制公告[3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9]
凯淳股份(30100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提前三日通知开会,紧急情况除外[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资料保存与议案上报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0] - 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2]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2]
凯淳股份(30100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2]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 职责与活动规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涵盖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7]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9] 信息披露与交流限制 - 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等期间应避免接受调研采访[1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2] - 公司应审查非正式公告信息,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2] 投资者权益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权利及解决纠纷[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说明会相关 - 公司多种情况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22]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23][2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7] 调研与互动易平台 - 公司接受调研时董秘原则上应全程参加[29]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31]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等[32] 互动易平台规范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33]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和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等[33] - 公司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容为准,互动易信息不得冲突[33]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5] - 制度与规定或章程矛盾时按规定和章程执行并修订[3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5]
凯淳股份(3010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3] - 拟披露信息不确定或属商业秘密可暂缓披露[3] - 涉及国家秘密等应豁免披露[3] 申请与管理 - 申请需提交文件并审批[7][8] - 信息需登记入档,保存不少于十年[8] 责任与规定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14] - 不符合制度追究人员责任[12] - 按规定执行,矛盾时依最新规定修订[15]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凯淳股份(301001)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捐赠财产与类型 - 公司可用于对外捐赠财产含现金、实物资产,部分财产不可用[4] - 对外捐赠类型分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捐赠[9] 捐赠审批 - 单笔且连续12个月内累计捐赠未超200万,总经理批准报董事会备案[9] - 超200万且不超1000万,经营管理层审议批准报董事会备案[9] - 超1000万,由董事会批准;超净利润10%,股东会批准[9] 捐赠方案与制度 - 捐赠方案应含事由、对象等内容[10] - 违规捐赠将处分责任人,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4]
凯淳股份(301001)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