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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云(3010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对外担保决议后及时通知公 司按规定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五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 ...
江苏博云(30100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重大信息报告原则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7] 报告义务人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多类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也在内[8]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事项达到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条标准之一需报告[11]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5]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6] 重大事项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项[1] 股东相关报告情况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22] -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票上市流通解除锁定后出售或转让股份应报告[28] -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出现抵押等情形应报告[23] 其他规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30%时公司面临重大风险[18]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召开会议通知及决议等[10]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相关知情人[4] - 董事会秘书需对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进行培训[8]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和进展时应通报重大事项[25] - 内部信息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26] - 董事会秘书收到重大信息后应分析判断并向董事会报告[27] - 未经授权公司各部门等不得代表公司对外信息披露[28] - 发生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可追究责任[29]
江苏博云(301003) -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8 16: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的境外投资行为,加强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风险防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境外投资事项是指在 境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其他投资项目。 第四条 公司全面落实对外投资报告工作,强化投资主体报告责任,实现境外投资事前、事 中、事后关键环节信息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并按相关流程规定履行外部报告等程序。 第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列入国家相关部门境外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禁止 类的项目,公司一律不得投资。 第六条 公司相关投资决策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司流程,投资项目所 1 第三条 境外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引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聚焦主业,注重境 ...
江苏博云(3010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6:00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 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依照本制度第三条 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 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有价证券、金融衍生产品、股权、不动 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 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章程》; (二)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 ...
江苏博云(30100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属于关联方[4][5]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担保、财务资助除外),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财务资助除外),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与关联自然人100万元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与关联法人300 - 3000万元且占比0.5% - 5%,或满1000万元但占比不满5%,与关联自然人30 - 10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法人不满300万元,与关联自然人不满3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21]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公开发行证券等[10] - 关联交易应遵循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定价公允、程序合法等原则[11] - 公司应防止关联方干预经营及占用转移公司资金资产[12] - 公司关联人名单需及时更新并报深交所备案[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5] - 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13] - 10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需事先认可或发表独立意见[21] - 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经独立董事认可及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适用相应规定[22]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23] - 需股东会批准的重大关联交易,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出具报告[24] - 关联交易原则上应获事前批准,未获批准已执行的,应在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25] 担保规定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0] 信息披露 - 公司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8] - 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相关事项及定价依据[2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七类文件[29] - 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九项内容[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中“以上”包含本数,“不足”“不满”不含本数[32]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规定执行[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制度落款为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4]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34]
江苏博云(301003) - 利润分配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三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2]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决策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议后提请股东会审议[16] 派发时间 - 公司须在决议或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信息披露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应披露原因等[24] - 特定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应说明分红依据及规划[25] - 现金分红金额超标准,应披露偿债能力等情况[25] - 特定情况实施现金分红,应披露方案合理性[26]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13]
江苏博云(3010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 选聘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再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新事务所最近3年应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5]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同一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5] - 每次选聘最长有效年限为4年,续聘同一机构可不再重复选聘[11]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相关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应在信披文件说明情况和原因[13] - 年度报告需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20] 文件保存与会议通知 - 公司和事务所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5]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书面通知前后任事务所参会[17] 改聘限制与信息披露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事务所[17] - 改聘事务所的股东会决议公告需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7]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其他规定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8] - 审计委员会应对多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21] - 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按规定处理责任人[21]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后公司不再选聘[21]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2]
江苏博云(30100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调审计工作时间安排[3] - 会计年度终结后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7] - 财务负责人进场前沟通审计安排[8] 财务信息审核 - 审计委员会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报表[5] - 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8] 审计监督评估 - 监督年度审计实施[5] - 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5] - 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11] 审计机构管理 - 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5] 沟通会议安排 - 出具初步意见后安排委员与注会见面会[10]
江苏博云(301003)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6:00
舆情管理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舆情信息管理 - 证券部负责舆情监测、收集,建媒体信息管理档案[5]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舆情处理机制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7][8] - 知悉后人员立即汇报董事会秘书[9]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证券部处置[9] - 重大舆情组长视情况召集会议决策[9] - 重大舆情处置措施含调查等[10][11] 保密与制度 - 违反保密义务将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17]
江苏博云(301003)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18 16: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81398.53万元,净额72084.19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565.22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666.72万元[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277.38万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19800.00万元[5] 资金使用情况 -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2853.49万元[15] - 2025年1 - 6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前两笔收益90.11万元、36.65万元[16] - 2021 - 2022年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5444.55万元[21][23] - 2024年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920010股,成交金额3996.054122万元[25]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47709.47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6000万元[17] - 改性塑料扩产项目承诺投资31000.00万元,累计投入23581.65万元,进度76.07%[34] - 研发测试中心项目承诺投资15000.00万元,累计投入9542.97万元,进度63.62%[34] 项目调整及进度 - 2023年对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28][29] - 2022 - 2024年多次对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35][36][37] - 2024年12月部分项目进入试生产或调试试运行阶段[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