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尔伟(3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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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尔伟(3010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7] - 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7] 股份披露与收益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股东要求收回短线交易收益,董事会30日内执行[8] 股份锁定与转让规则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1]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持股不足1000股可全转[11][16] - 上市1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5] - 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1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21] - 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21] - 权益分派或减资缩股同比例增减可转数[21]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5]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5]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规依法担责,记录处理情况[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未尽按国家规定[20]
雷尔伟(30101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董秘离职后三个月内应聘任新董秘[4] - 近三年考核“不合格”累计二次以上不得担任[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5] - 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应解聘[11]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等事务[7][8] 特殊情况处理 - 董秘空缺超三月由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5]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雷尔伟(3010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1名,由相关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例会每年至少开4次,每季度1次[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 审核财务报告,要求更正造假数据[10] - 监督内部审计,出具内控评估意见[10]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日常办事机构 - 内部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4]
雷尔伟(3010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季报披露不得早于上年年报[15] - 预计年度经营出现净利润为负等6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公司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1]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等标准之一,公司应及时披露[22] 担保事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8种担保事项,公司应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比例担保且不损害利益,公司可豁免部分担保规定[2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标准之一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具合理商业逻辑,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5] - 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公司需重新履行程序,协议超3年每3年重审披露[25]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行业信息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含研发支出金额及占比等[27]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重大交易需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多方面信息[27] - 公司重大风险事项发生需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28] - 公司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需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2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31]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公司需披露[32] - 公司以本公司股票进行长期性激励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33] - 公司实施重大重组需按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33]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财务等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6] - 重大信息由董事等报告,董事会秘书通报并组织临时报告披露[35]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并通报董高[37][38] - 重大事件信息需及时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审定、审批和深交所审核后披露[38] - 未公开信息启动内部流程,由主管部门汇报,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39]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董高[40] - 对外宣传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证券事务部备案[40] 责任与处罚 - 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应受处分并赔偿[42][43] - 部门或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42] - 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机构处罚,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4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公司应在三个月内正式聘任[11] - 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董事长应代行职责[11] 股东职责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雷尔伟(301016)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单推荐人推荐人数不超拟选人数[5]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多轮需重算[7] - 选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为股份数乘待选人数[7] - 所投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8]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9] - 中选人数超应选,得票多者当选;不足三分之二进行二轮选举[9]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当选[10]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不能决定当选者,进行二轮或下次股东会选举[10] 后续安排 - 董事会成员不足三分之二,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2]
雷尔伟(3010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行使第(一)至(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6] 会议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8] - 提前三天通知开会并提供资料,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10] - 半数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需半数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0] 决议生效与保密 - 决议经全体签字后生效,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3] 工作细则实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5]
雷尔伟(3010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成交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担保、资助除外)经审议披露[9] - 与关联人交易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担保除外)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0] 关联担保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经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审议[10]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委托理财12个月内累计计算[10]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放弃增资或受让权按金额适用规定[11] - 12个月内与关联人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11]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2] 审议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特殊规定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义务[14] - 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或矛盾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19]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货币单位为人民币[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9]
雷尔伟(301016)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应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审部工作汇报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8] - 内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检查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8] - 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前3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1]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控出具非标准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3] - 董事会等认为内控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情况及措施[14] 整改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促整改内控问题,监督落实及披露整改完成情况[1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内审部责令改正,严重时报请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6] - 报复陷害内审人员,内审部报请董事会处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 被审计单位有违规和损失浪费行为,内审部建议处分责任人,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 内审人员违规造成损失,所在单位或检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责[17]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抵触时以法律法规为准[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19]
雷尔伟(3010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审慎判断暂缓、豁免情形,不得滥用[3]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应登记事项并报送材料[7]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事项[8]
雷尔伟(30101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05
子公司定义 - 持股超50%或低于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为子公司[2] 管理监督 - 定期分析子公司季度或月度报告[7] - 向子公司委派董监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9] - 子公司财务部接受公司业务指导和监督[11]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审批[12] - 子公司对外投资接受公司指导监督并经多步审批[14][15] - 子公司对获批投资项目每季度汇报进展[28]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0] 信息披露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7]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18] 激励考核 - 子公司需建立经营激励约束与公平竞争机制[22] - 子公司应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备[22] - 子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2] 责任处理 - 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力公司将提解聘建议[23] - 子公司派出人员违法造成损失需担责赔偿[23]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