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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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5 20:34
| 证券代码:301022 | 证券简称:海泰科 | 公告编号:2023-152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0 |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 ...
海泰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20:3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2 名,且至少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 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 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丧失委员资 格。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 ...
海泰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5 20: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 ...
海泰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20:34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 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 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 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 (以下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海泰科 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
海泰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20:3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制订本规则的目的是根据《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 权限,规范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行为方式,保证董事会强化责任,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管理中的决策作用,实现董事会工 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负责公司的重 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为自然人,公司全体 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
海泰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5 20:34
| 证券代码:301022 | 证券简称:海泰科 | 公告编号:2023-150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0 |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 第四十五 ...
海泰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25 20:34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 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 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 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实施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 ...
海泰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20 16:22
| 证券代码:301022 | 证券简称:海泰科 | 公告编号:2023-14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0 |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泰科模塑")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 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模具")、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 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海泰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2-18 17:22
| 证券代码:301022 | 证券简称:海泰科 | 公告编号:2023-14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00 |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 |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 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泰科模塑")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 海泰科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科模具")、青岛海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泰科新材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可以由公司使用,亦可 以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使用,但应予以合并计算。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 ...
海泰科(301022) - 2023年12月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12-04 17:50
业务收入占比 - 2023年1 - 9月公司营业收入41,902.67万元,同比增长14.24%,新能源汽车模具收入6,278.37万元,同比增长81.30%,占主营业务收入15.07%,传统燃油车模具收入34,866.9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84.93% [3] - 2023年1 - 9月新能源车注塑模具收入中,传统燃油车客户占比58.8%,新势力客户占比41.2% [3] 产品价值与定价 - 每款汽车约需内外饰模具500余套,价值8,000 - 10,000万元,新能源车和传统燃油车内外饰模具装备价值因车型而异,每套模具价格受车型定位、模具大小、复杂程度、精密要求及项目开发进度等影响 [4] 市场与发展重心 - 公司重视国内外市场,未来将加大开拓力度,在欧洲、北美洲等汽车主要产业集中区域有序设立分支机构 [5] 客户订单周期 - 新车型开发周期由原来4年左右缩短至1 - 3年,旧车改型周期由原来6 - 24个月缩短到4 - 15个月,客户根据自身项目进度安排订单,无固定订单周期 [6] 新车型业务合作 -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进入整车制造商供应商认证体系后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下游客户推出新车型后一般组织认证体系内供应商投标,特殊情况会通过议标直接找长期合作供应商 [8] 转债募投项目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自用占比1.73%,对外销售占比98.27%,海泰科(泰国)公司根据客户要求选择和购买注塑原材料 [9] 产能扩展规划 - 内外饰注塑模具:首发募投“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项目”已陆续投产,达产后产能预计每年1000套左右,2023年预计产量700套左右,2024年及以后稳步增长 [10] - “年产15万吨高分子新材料项目”计划总投资50,315.59万元,建设期2年,预计2025年试生产,达到设计产能60%,2026年达到80%,2027年完全达产 [10] 毛利率与年降情况 - 公司毛利率受行业景气度、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2023年前三季度综合毛利率25.34%,上年同期24.34%,同比提高1.0pct,截至目前未被要求年降 [11] 股东减持管理 - 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告知股东最新政策,要求规范减持行为,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