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3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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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024-04-24 19:27
股权激励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28.35万股[2]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总数比例3.741%[2] -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比例0.075%[2]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公告时股本总额1%[2] - 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2]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或监事[2]
东亚机械: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4 19:2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4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9名对象授予28.35万股,价格4.86元/股[4] - 预留授予股票占激励计划总数3.741%,占总股本0.075%[15] 归属期与业绩考核 - 第一归属期12 - 24个月,比例50%,2024营收增21%或净利增16%[5][7] - 第二归属期24 - 36个月,比例50%,2025营收增33%或净利增25%[5][8] 费用摊销 - 预计总费用99.16万元,2024年49.21万元,2025年41.50万元,2026年8.45万元[22]
东亚机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2024-03-15 16:49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03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 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 万台空压机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公司分别将节余募集资金 404.84 万元、 2.61 万元和 2.61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5 号)同意注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
东亚机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0 17:43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02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 102 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
东亚机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10 17:43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2181001/JW/kw/cm/D12 致: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翁晓健律师、郝玉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 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 ...
东亚机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8 16:37
证券代码:301028 证券简称:东亚机械 公告编号:2024-001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深交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
东亚机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1-03 18: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厦门东亚机械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公司")进行了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戴五七、吴小琛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五)培训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办公楼二楼会 议室 (六)培训人员:戴五七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 券事务代表等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 要求,对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三)协办人:杨建兴 (四)培训 ...
东亚机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3-12-25 20:07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加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做 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证券事务部是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 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 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的审核同意, 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 ...
东亚机械: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5 20:07
会议召开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7位董事均出席[3] - 公司定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6][18]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全票通过[19]
东亚机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25 20:07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 为的公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1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