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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熔岩(3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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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拟申请证券简称变更为“鼎熔岩”
新浪财经· 2025-12-30 16:48
公司名称变更 -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的议案 [1] - 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系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1] - 变更前中文证券简称为“东亚机械”,变更后为“鼎熔岩”,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1028” [1]
东亚机械(3010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2-30 16:4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管理[2] - 证券事务部是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监管[2] 信息保密要求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及披露内容[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披露前应控制知情范围[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2] 档案与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24]
东亚机械(301028) - 重大财务决策管理制度
2025-12-30 16:47
财务决策 - 重大财务决策含预决算、融资、股利分配等[6] - 筹资决策遵循适度、合理等原则[3] 审批流程 - 财务预决算等方案由董事会提,股东会批准[9][10] - 资金筹措计划由财务部提交董事会审议[11] 权限规定 - 未达上期净资产一定比例贷款由董事会决定[12] - 日常采购和销售方案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审核[13] 执行与汇报 - 财务项目由总经理实施并汇报进展[20]
东亚机械(30102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30 16:47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 制度要点 - 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一名时不适用[3] - 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别进行,均用该制度[3] - 投票权超实际拥有数选票作废,得票定当选[5]
东亚机械(3010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30 16:47
人员管理 - 公司设一名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的总经理[3]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2]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报酬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1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重大情况[5]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季度召开,可临时召开[7] - 会议通知至少提前一天由秘书发出[8] 财务制度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联签[9] - 总经理解聘等需进行离任审计[14]
东亚机械(30102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2-30 16:47
信息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信息含定期、临时公告等[3] - 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3] -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3] 信息报送规则 - 拒绝报送无依据未公告财务数据信息[3] - 向特定外部人提供年报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4] - 披露年报后10个工作日内需向深交所和厦门证监局备案[4] 信息保密与追责 - 不得向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内幕信息[4] - 与外部单位签保密协议或要求其出具保密承诺函[7] - 外部人违规使用信息将依法追究责任[6]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30 16:47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8]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职责范围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审查被提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9] 记录与通报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1] - 委员或指定人员在决议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24]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4] - 会议应有书面记录,出席人员需签名[24] - 会议记录包含召开日期等内容[24] 责任与细则 - 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责任,异议者可免责[24]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5] - 与《公司章程》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5]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
东亚机械(30102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30 16:47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4]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4]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1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关注[20]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29] 披露义务与进展 - 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3] - 筹划重大事项持续时间较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情况[25]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 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30] 股东查阅 - 股东查阅公司章程等资料,应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公司在收到完整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安排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15日内书面答复拒绝[34][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应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公司有正当理由可15日内书面答复拒绝[36][37]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1]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参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数据适用规定[40] - 控股子公司实施重大事件需股东会批准的,应发送会议通知及资料;召开相关会议决议的,会后两个工作日报证券事务部;不需审批的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3] - 公司负责所有控股、参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重大事件信息[44] 人员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4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并检查披露情况[48] 制度监督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执行情况[4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47] - 独立董事定期检查制度实施情况,发现重大缺陷督促改正[47] 部门职责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发布等职责[47]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等[48] 财务相关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5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4] 特殊处理 - 可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归档[59] - 已暂缓披露信息泄露或有传闻,公司应核实并披露[61] 责任追究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4]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6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6]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67] - 本制度与后续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批准[6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68]
东亚机械(30102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30 16:47
控制权认定 - 公司应客观审慎认定控制权归属,无合理理由不得认定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等承诺存在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时,未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偿债除外[7] - 控股股东等应遵守法规、交易所规定和章程,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9] - 转让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未履行承诺等问题[12] - 控股股东等不得通过非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影响公司财务独立,如共用账户、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1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影响公司业务独立,如开展同业竞争、显失公平关联交易等[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影响公司资产完整,如共用设备、采购销售系统等[14]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机构独立,不得干预机构设立、调整或撤销[14] 信息披露义务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时应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2] - 媒体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主动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2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23]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24] 中小股东权益保障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保障中小股东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18] 交易原则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18] 规范生效 - 本规范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东亚机械(3010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30 16:4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设秘书一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4][8] - 拟聘秘书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材料至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7]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有资格证书[8][9]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空缺处理 - 秘书被解聘或辞职,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10] - 秘书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董事会一月内解聘[12]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聘任[13] - 空缺时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并公告[15] 任职限制与保密 - 被证监会禁入等情形不得担任秘书[8] - 公司与秘书签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保密至信息公开[15] 职责与工作机构 - 秘书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提供咨询等[15][16] - 公司设证券事务部协助秘书工作[19][20] 其他规定 - 被解聘秘书离任前接受审查、移交事务并签保密协议[24]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及修改[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