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30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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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淑梅)
2024-04-28 15:51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有关规定,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努力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淑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高级审计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职北京穗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职广州穗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所长。201 ...
绿岛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2024-04-28 15:51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8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绿岛风")承建的募投项目"年产 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绿岛风")承建的募投 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均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
绿岛风: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15:51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高淑梅女士、黄宸武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 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
绿岛风: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15:51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57,013.83万元[6]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480,424,708.11元,较2022年度增加[27] - 2023年度净利润96,210,756.54元,较2022年度大幅增长[27]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41元/股,2022年度为0.61元/股[27] 资产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计112.27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1.74%[2]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75.65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18.58%[2]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36.61亿元,较2022年末下降0.16%[2]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3.52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30.61%[2]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6.50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44.11%[2] - 2023年末存货为99,054,898.73元,较2022年末减少[20] 负债与权益数据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9.05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26.59%[1]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3.08亿元,较2022年末增长7.05%[1]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期末余额830,838,180.45元[35] 现金流数据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622,927.56元,2022年度为负[30]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8,359,739.44元,较2022年度变动不大[30]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89,110.94元,2022年度为正[30] 其他信息 - 公司行业性质为制造业,主要经营室内通风系统产品[44][45] - 财务报告于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46]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未来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47][48]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标准为500万元,重要的在建工程标准为1000万元[54] 金融资产与负债处理 - 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金融负债分为两类[68][73] - 对多种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81] 资产折旧与摊销 - 固定资产折旧残值率为5%,不同类别有不同年折旧率[119] - 土地使用权和办公软件按合同规定期限直线法摊销[134] 资产减值 - 资产减值适用多种资产,可收回金额按规定确定[141][144] - 商誉至少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148] 薪酬与福利 -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等[152] 收入确认 - 不同销售方式有不同的收入确认时间[173][174]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按不同情况计量和处理[177] 租赁与售后租回 - 公司对租赁有短期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认定标准[194] - 售后租回按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有不同处理方式[200]
绿岛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3-15 17:49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闲 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 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 3 | 河南绿 | 国泰君安 |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 | | | 保本浮 | | 2024 | 年 | 3 | 2 ...
绿岛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2-02 18:31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二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510623 23/F, Units 01 & 04 of 31/F, R&F Center, 10 Huaxia Road, Zhujiang New Town,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23,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0 2826 1688 传真/Fax : +86 20 2826 1666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 ...
绿岛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2 18:31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2 月 2 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6 日(星期五)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
绿岛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01-19 15:42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账户后 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银行内部管理制度 及要求,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广州分行" 或"乙方")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 宏源承销保荐"或"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 号)同意注册,广东绿岛风 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甲方" ...
绿岛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8:38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 ...
绿岛风: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7 18:3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为提高 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司 的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控股或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按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 监督等工作。 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的,比照本制度管理管理,公司对分公司和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亦比照本制度管理。 第二章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 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 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