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金鹰重工(301048)
icon
搜索文档
金鹰重工(301048) -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100%股份/股权的公司[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股权,或持有股份/股权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下股份/股权,且在经营与决策活动中无控制性影响的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战略规划部负责子公司设立和终止可行性研究等事务[7] - 财务部对子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动态跟踪与评价并指导其财务工作[7]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业务培训及政策指导[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子公司须公开披露信息的披露工作[7] 审批流程 - 设立子公司在董事长权限内由董事长审批,在董事会权限内须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批,超董事会权限报股东会审批[9] 财务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按公司要求定期报送计划、财务等统计报表[24] - 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21] - 财务部门定期取得并分析控股子公司月度、季度报告[21] - 控股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年度资金收支预算方案需经公司同意并通过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后执行[30] - 控股子公司不得将银行存款抵押、质押,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31][32] 重大事项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须事先报告公司[24]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决策需征求股东意见并按程序审议[24] - 控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并定期汇报进展[25] 薪酬制度 - 控股子公司应结合效益和行业薪酬水平制订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备案[39] 信息报备 - 控股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并报备重要文件[29] 制度说明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2]
金鹰重工(30104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 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 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 签订许可协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
金鹰重工(3010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和《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 2/3 时; 第五条 董事会应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 ...
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提名方式 -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可提名[4]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职责范围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决议规则 - 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可60日内撤销[10] 选任要求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可口头[15][16] - 通知附完整议案[17] 参会规定 - 委员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17] - 非委员董事、高管可列席[17] 表决与生效 - 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可记名投票或举手,有要求用记名[17] - 决议签字生效[18] 后续跟进 - 跟踪决议实施,违规可要求纠正[19] 记录与保存 - 记录含日期、议程、表决等内容[20] - 档案保存10年[20] 细则制定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解释[22]
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会议召开时间 - 年度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20日内召开[4] - 半年度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60日内召开[4] - 季度董事会会议在公历二、四季度首月召开[4] 临时会议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0]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有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19]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明确表决意向,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3][14] 董事处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表决规则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17] - 所议事项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方可通过[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2]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保存,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期限10年以上[2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6] - 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26] - 规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金鹰重工(30104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8]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拟延期实施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订新协议[9]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8]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3]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资金及节余募集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4]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到期需归还专户[15][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并公告[13][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8]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6] 改变用途与转让置换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0]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公告多项内容并关注后续情况[22]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4] 报告披露与督导 - 公司应在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鉴证结论[26] - 鉴证结论为特定情况时,董事会应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公司应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专项核查结论[26] - 特定鉴证结论下,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7] - 发现未履行协议或重大违规等情况,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27]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适时修改[29] 资金检查与审计 - 公司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5]
金鹰重工(30104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被提名[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被提名[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交易所对候选人材料审查有异议,公司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和差额选举[12]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2]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等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任职满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7]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 年度履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履职协助 - 指定战略规划部、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董事会秘书等协助履职[23] - 董事会秘书确保独立董事信息畅通并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2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汇报运营情况等[24] - 战略规划部及时发会议通知,按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职权行使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5]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披露或向监管报告[2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经股东会表决后实施并在年报披露[2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7]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股东[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修改亦同[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金鹰重工(30104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提名方式有董事长提名等三种[4] - 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非主任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十天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通知提前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口头通知[12] - 委员本人出席,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12] 决策机制 - 提案超半数董事会成员异议,书面反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重大投资提交研究并提建议,权限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6] - 表决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7] - 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17] 后续流程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8] - 主任或指定委员跟踪实施情况,违规汇报董事会[18]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委员回避,非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19]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抵触按法规章程执行[21]
金鹰重工(301048)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意见稿)
2025-08-26 20:01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和风险控制部,在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4]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业务能力要强,熟悉多方面知识[6] - 审计人员需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有保密意识[5] 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7]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8] 审计工作程序 - 包括准备、实施、报告、督察检查四个阶段[12] 审计意见处理 - 被审计单位10日内对审计报告提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3] - 被审计对象5个工作日内对审计结论提书面异议[13]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对象违规,公司可责令纠正、处分等[1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公司给予行政处分等[17] 其他规定 - 制度由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和风险控制部解释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0]
金鹰重工(30104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6 19:30
根据您的要求,我已对提供的财报关键点进行整理和归类。以下是严格按照主题分组、使用原文关键点并保留文档ID引用的结果: 财务表现:收入与利润 - 营业收入为13.50亿元,同比增长5.30%[21] - 营业收入13.5亿元,同比增长5.30%[55]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3亿元,同比增长1.13%[87]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4.52亿元,同比下降23.9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69.55万元,同比增长14.37%[21] - 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91亿元,同比减少35.54%[87] -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3,497.45万元,同比下降20.7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389.48万元,同比增长40.90%[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同比增长12.50%[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54%,较上年同期增加0.24个百分点[21] - 净利润为9947万元,较上年同期8177万元增长21.6%[152] - 营业利润为1.17亿元,较上年同期9799万元增长19.7%[15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24年半年度8279.90万元增长至2025年半年度9469.55万元,增幅为14.3%[150] - 基本每股收益从2024年半年度0.16元增至2025年半年度0.18元,增幅为12.5%[150] - 营业收入从2024年半年度12.82亿元增长至2025年半年度13.50亿元,增幅为5.3%[149] - 净利润从2024年半年度8454.06万元增长至2025年半年度9643.50万元,增幅为14.1%[150] - 营业利润从2024年半年度1.02亿元增长至2025年半年度1.15亿元,增幅为12.9%[150] 财务表现: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11.35亿元,同比增长1.55%[55] - 研发投入3747.88万元,同比增长26.24%[55] - 研发费用为3748万元,较上年同期2969万元增长26.2%[152] - 研发费用从2024年半年度2968.92万元增至2025年半年度3747.88万元,增幅为26.2%[149] - 销售费用从2024年半年度1389.92万元增至2025年半年度1840.97万元,增幅为32.4%[149] - 2024年研发费用为9,515.96万元,同比上升9.40%[88] - 信用减值损失为-97万元,较上年同期1215万元大幅下降108%[152] - 资产减值损失为-669万元,较上年同期-1395万元收窄52.1%[152] 财务表现: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9.12万元,同比大幅下降109.35%[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9.12万元,同比下降109.35%[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19万元,较上年同期2.59亿元大幅下降109.3%[15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84亿元,较上年同期15.36亿元下降16.4%[15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11.29亿元,较上年同期11.09亿元增长1.8%[15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8亿元,较上年同期8.19亿元下降7.4%[156]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1亿元,较上年同期5000万元增长100%[1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亿元,较上年同期5000万元增长100%[15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1.54亿元,较上年同期2.05亿元减少24.9%[1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97万元,较上年同期-1.55亿元改善65.2%[15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为1.5亿元,较上年同期2亿元减少25%[15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77.7万元,与上年同期277万元基本持平[15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96亿元,较上年同期7.41亿元减少6.1%[158] 业务线表现 - 铁路工程机械收入7.52亿元,同比增长14.11%,毛利率16.01%[57] - 配件销售收入2.45亿元,同比增长4.84%,毛利率21.43%[57] - 大修业务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34.90%,毛利率19.91%[57]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为7.5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13.81%,较上年末下降1.79个百分点[59] - 应收账款为20.0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6.57%,较上年末上升1.11个百分点[59] - 合同资产为2.4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4.43%,较上年末上升1.18个百分点[59] - 存货为11.08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0.20%,较上年末基本持平[59] - 短期借款为2.00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65%,较上年末下降1.01个百分点[5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7.58亿元,较期初8.38亿元减少9.6%[143]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0.06亿元,较期初19.04亿元增长5.4%[143] - 存货期末余额为11.08亿元,较期初10.81亿元增长2.5%[143]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为2.43亿元,较期初1.74亿元增长39.6%[143]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54.84亿元,较期初53.68亿元增长2.2%[143]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00亿元,较期初2.50亿元减少20.0%[144]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2.80亿元,较期初3.21亿元减少12.7%[14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10.67亿元,较期初10.05亿元增长6.1%[1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27.11亿元,较期初26.45亿元增长2.4%[145]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96亿元,较期初7.69亿元减少9.5%[146]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532.65亿元增长至期末545.80亿元,增幅为2.5%[147][148] - 未分配利润从期初9.56亿元增长至期末10.22亿元,增幅为6.9%[148] - 短期借款从期初2.50亿元减少至期末2.00亿元,降幅为20.0%[147]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00亿元[63]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916.65万元,使用比例达97.83%[63]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40.18万元[6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03.39万元,远低于计划投入金额124,740.01万元[66] - 收购武汉武铁轨道车修理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投资金额18,548.05万元,投资进度100%[66] - 金鹰重工铁路工程机械制造升级与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6,017.16万元,实际投入2,800万元,投资进度仅41.75%[66] - 新型铁路工程机械装备研发项目计划投资30,174.8万元,实际投入1,800万元,投资进度100.91%[6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计划投资30,000万元,实际投入26,855.34万元,投资进度101.97%[6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7,401,769.71元[6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253.57万元[67] - 金鹰重工铁路工程机械制造升级与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5年11月30日[67] 行业与市场环境 - 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已达16.2万公里,其中高铁4.8万公里[42] - 2024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06亿元,同比增长11.3%[42] - 2024年铁路新线投产3113公里[42] - 2025年计划铁路基建投资约5900亿元,投产新线2600公里[42] - 预计203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18万公里,其中高铁约6万公里[42] - 全国共有58个城市开通城轨交通,总里程达12160.77公里[43] - 预计“十四五”期末城市轨道交通总里程将突破13200公里[43] - 国家规划到2035年铁路网总规模达20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7万公里[40] 公司技术与资质 - 公司拥有授权专利287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46] - 公司参与制定6项国家标准和23项行业标准[47] - 公司拥有产品型号合格证53项、制造许可证42项、维修许可证26项[51] 公司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主要客户为国铁集团及各地城轨运营单位[79] - 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且可能持续增加,主要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80] - 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风险,应收账款主要来源于国铁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和地铁公司[84] - 公司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受多因素影响,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86] - 公司所属装备制造产业受宏观经济周期变化影响,与上下游景气度密切相关[76]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同行企业正推进产品优化、产能扩张与技术升级[78] - 公司承认本次公开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面临短期下降风险[100] 管理层讨论与战略指引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2] - 公司2025年市场拓展重点为出海业务,关注一带一路及关税政策影响[88] - 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锦鹰公司以支持业务发展[88] - 公司正为应对高铁后期设备维护的大修市场需求增长做准备[88] - 公司承诺为填补即期回报将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综合竞争力[100] - 公司承诺加强主业和市场拓展以提升盈利能力[101] - 公司将通过内部控制降低运营成本并提高经营效益[101]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101] - 公司承诺不断完善治理结构以确保股东权利[101] - 公司制定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强化投资者回报[101] 股东与股权结构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2亿股,占总股本60.00%[133] -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并列第二大股东,各持股4000万股,各占总股本7.50%[1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1.333334亿股,其中战略配售数量为4000万股,占发行总量30.00%[134] - 战略投资者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获配1300万股[134] - 股东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报告期内减持227.95万股,期末持股252.7734万股,占比0.47%[133] - 股东倪望龙报告期内增持146.44万股,期末持股178.25万股,占比0.33%[133] - 股东张阳生报告期内增持145.44万股,期末持股145.44万股,占比0.27%[133] - 股东陈楚哲报告期内减持11万股,期末持股154万股,占比0.29%[133] - 前三大股东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均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控股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13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135] - 公司股份总数为533,333,4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人民币普通股[131] 关联交易 - 与国铁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金额为2427.7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为24.69%[113] - 与成昆铁路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商品金额为1483.61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为15.09%[113] - 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911.369万元[113] - 与国铁集团重大合同本期确认销售收入金额为2427.75万元,回款情况正常[125] 非经常性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262.43万元[25]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账面价值1518.57万元的资产因履约保函保证金被冻结[6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6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70][7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06]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08]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109]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110]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1]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14]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15]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16] -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123]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93] - 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中有一家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94]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91] - 公司未披露市值管理制度、估值提升计划及"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89] 股东承诺 - 武汉局作为股东作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于2020年09月28日[98] - 国铁集团作为股东作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于2020年09月28日[98] - 中国设计、铁科院作为股东作出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于2020年09月28日[98] - 股东减持承诺自2021年8月18日起长期有效[98] - 股东减持需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公告[98] - 公司公告股东减持意向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98] - 股东减持将依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实施[98] - 国铁集团承诺若未履行承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8] - 报告期内相关承诺方均及时严格履行承诺[98] - 股份减持将在公司公告后3个交易日进行[99] - 若认定欺诈发行将在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99] - 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99] - 承诺自2021年8月18日起长期有效[99] - 公司承诺在监管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程序回购全部新股[100] - 公司承诺若因欺诈发行或信息披露不实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0] - 国铁集团承诺若对公司欺诈发行负有责任将根据规定履行股票买回义务[100] - 国铁集团承诺若因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决策程序并投赞成票[100]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依据最终认定赔偿投资者直接损失[100] - 武汉局承诺不干预经营且若未履行承诺将公开说明原因[101] -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并约束职务消费[101] - 公司承诺将薪酬制度与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同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102] - 公司承诺长期严格执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以维护股东利益[102] - 武汉局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02] - 若发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武汉局将书面通知公司并优先提供给公司[102] - 公司有权收购武汉局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竞争性业务中的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102] - 国铁集团承诺避免同业竞争,确保金鹰重工是集团内铁路和城轨领域唯一拥有大型养路机械等设备设计和制造许可的企业[103] - 国铁集团承诺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将承担赔偿责任,全额赔偿发行人及公众投资者的损失[103] - 武汉局集团承诺自2020年9月28日起不再对金鹰重工进行资金归集,以维护发行人独立性[103] - 武汉局集团承诺若违反资金归集承诺,所获收入将归发行人所有,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3]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20年9月28日起长期有效[103] - 资金归集承诺自2020年9月28日起长期有效[10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武汉局集团已解除对发行人相关银行账户的资金归集[103] - 控股股东国铁集团承诺避免非必要关联交易并保证交易公平定价[105] - 控股股东国铁集团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105] - 关联方武汉局承诺若因违反承诺导致公司损失将予以全额赔偿[104] - 关联方中国铁设铁科院承诺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决策程序[105] - 所有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