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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30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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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3010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董事任职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总经理任期与权限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特定情形下可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8] 交易标准 - 交易标的营收、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占比低于10%或绝对金额有相应限制[8]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成100万元以上到期债务被告、单笔亏损达100万、累计赊销达3000万应向董事长报告[11][12] - 董事会或董事长要求时,总经理5个工作日内报告工作[20]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月度例会,每月12日前召开[14] - 会议召开前至少1日通知并提交材料[15] 工作报告 - 总经理工作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和季度,含多方面情况[20][25] 考核审计 - 总经理考核奖惩与业绩挂钩,由董事会负责[22] - 总经理离任需审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定[22] 会议决策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工作,决定以决议形式作出[14][16]
森赫股份(30105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免[13]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19] 职责与权限 - 公司董事和高管述职评价,委员会绩效考核[10] - 委员会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审议或批准[10] -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等多项工作[8] - 委员闭会可跟踪履职,有权查阅资料、质询、评估[21][22] 保密与生效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1]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4]
森赫股份(3010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第一条 为规范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结合《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 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
森赫股份(3010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其中应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 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的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 ...
森赫股份(3010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当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 会指定一名委员 ...
森赫股份(30105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业务内容与适用范围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等[2] - 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2] - 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7] 额度与审批 - 未来十二个月内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额度[7] - 单笔或累计交易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 - 单次或累计金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7] 操作与监督 - 财务部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外汇收支预测并更新数据[10] - 财务部根据审批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成交后取得确认书[11] - 内部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审查业务情况并报告[11] 风险处理与披露 - 汇率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上报,必要时向董事会汇报[16] - 业务有重大异常或风险时,财务部提交报告和方案,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财务总监商讨应对措施报告总经理,必要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达标准及时公告[16] - 内部审计部监督执行情况,未按规定执行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6] - 公司按规定披露业务信息,审议议案后公告决议及交易情况[18] - 业务亏损金额达或超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其他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保管,期限10年[18]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20] - 制度中“低于”“超过”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21]
森赫股份(3010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开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请求后,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8]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股东会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3] 股东相关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关联股东表决时应自动回避,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5] -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26] 会议记录与规则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3]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由股东会审议批准[3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2]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32] 其他交易规定 -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特定相反方向两个交易,按单个方向交易涉及指标较高者计算[3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为计算标准[33] - 交易累计计算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财务资助与关联交易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于0.05元,且交易仅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3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供财务资助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37] 公司实施与公告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7]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3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的决议[38]
森赫股份(30105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种事项[8]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有六种禁止方式[10] 关联交易豁免义务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四种关联交易时可免予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10] 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秘书承担配合工作[12] 关联人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送给各单位关联交易联络人[12] 未认定关联人交易处理 - 若事先无法认定关联人而交易,发现后应暂停交易并补报审批手续[14]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依次为国家定价、行业可比当地市场价、推定价格、协议价[16]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应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不超30万元,提交总经理批准;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金额适用相关规定[21] 股东会表决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23][24][25] 部分交易免股东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拍卖、单方面获利益等[25] 关联人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5] 独立董事监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5] 资源受损保护 - 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源受损,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5]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不同金额关联交易按相应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及时披露[27]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30]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0] -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0] - 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0]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超50%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2] 文件保存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33] - 如表决事项影响超十年,相关记录保留至事项影响消失后二年[33] 办法说明 - 本办法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3]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33]
森赫股份(3010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董事改选 -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任期内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信息披露 - 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工作交接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9]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其他规定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至秘密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12] - 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赔偿[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5]
森赫股份(3010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8:1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应豁免披露[4] - 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登记与审批 - 登记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1] - 申请需经董事会秘书复核和董事长审批[13] 责任机制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不符条件或未披露将追责[1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决议通过生效[15] 知情人义务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并保密[22] - 获悉事项填写登记表并备案[22] - 保密不当愿承担法律责任[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