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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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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4 15:56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海锅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6,444,000.00 元,扣除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 ...
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5: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13: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 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海锅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5:56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2023年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20,120,72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499,999,991.40元[9] 内部控制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定性标准[25][27]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29] 公司治理 - 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7][8] -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和监督,审计委员会审查企业内部控制[8] - 监事会监督董事、高管职务行为和公司财务状况[9] - 高管层负责拟定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9] -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发展战略管理工作[9] 制度建设 - 完善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优化人力资源整体布局[10] - 构建企业文化体系并融入各环节[11] - 制定决策、货币资金等多项管理制度[14][15][16][17] - 制定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防范风险[23] 认证情况 - 取得全球8大船级社的工厂认证证书等多项认证证书[18] - 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能源管理等管理体系认证[18] 未来展望 - 下一步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适应经营变化[30]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24 15:56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滑7.04%,净利润下滑39.12%,扣非净利润下滑45.45%[7] - 保荐机构发现2023年业绩下滑受国内风电行业波动和竞争影响[7] 保荐机构情况 - 保荐机构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每月1次[3] - 现场检查1次,发表独立意见7次,向本所报告14次[3][4] - 对上市公司培训1次,日期为2024年4月11日[5] - 未及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列席三会次数均为0[3] 其他 - 公司及股东10项承诺均已履行[6][8] - 毕宇洪接替骆廷祺负责首发项目持续督导[9]
海锅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3
2024-04-24 15:56
关联资金往来 - 公司与大股东、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2][3] 关联方资金数据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预付款年末余额3.4万元[4] - 张家港市南丰镇资产经营公司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8.5万元[4] - 其他关联方年末往来资金余额31.9万元[4]
海锅股份: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2024-04-24 15:56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额度 (二)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或中长期银行理财产品。 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四)授权事宜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对资金的分阶段、 分期使用要求,以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使用情况,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适 时购买流动性好、短期或中长期理财产品,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选择委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4-01 16:05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 ...
海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2024-03-28 16:21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海锅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名 称及主要经营场所工商登记信息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MA1MD4YT4L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 3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钱丽萍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等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家港华创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创创投")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盛雪华先生、钱丽萍女士共同控制的企业,华创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10,288,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03-04 18:24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1,251,000 股,占公 ...
海锅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4-02-26 18: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2 月 19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并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 情况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