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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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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审议[5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审议[5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未发则股东可90日后自行召集[21]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不包括会议当日[25][2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9]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6][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7]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4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授权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63] - 股东会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61]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62]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64]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6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6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2][73]
海锅股份(3010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4]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6]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请议案[9]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11]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14]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应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7] - 三种情形审计委员会履职调查并提议委任其他所[18]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 改聘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19] 其他职责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核查验证财务报告[21]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情节严重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特定行为事务所[22] - 公司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董事会解释[24][25]
海锅股份(3010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8][19]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董事会决议 - 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出席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2] - 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的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可提交审议[22]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6] 其他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五类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投票等,实行一人一票[24][2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31]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34]
海锅股份(30106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11] - 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4]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等检查[15] - 审计部每年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5] 审计工作实施 - 审计部根据公司规划和计划拟定内部审计年度计划[21] - 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21] - 审计人员用检查、观察等方法获取证据[21] 审计问题处理 - 审计发现问题向被审计对象提改进意见并沟通[22] - 审计终结出具书面报告报送审计委员会[22]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审计部对报告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后续审计[22] 审计评价报告 - 审计部每年对公司内控情况出具评价报告,董事会据此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25]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7] 违规责任与处理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反财经法纪追究责任并赔偿[29] - 发现违反公司规章按条款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9] - 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受报复人员可直接处理[29] - 公司及时纠正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审计人员奖惩 - 认真履职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31] - 滥用职权等的审计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3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3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及修改[3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海锅股份(3010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17:17
董事管理 - 董事辞任报告生效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特定情形原董事继续履职,届满未连任自动离职[6]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人员离职 - 董高离职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10]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追责机制 - 公司追责离职人员,追偿含直接损失[14] - 离职人员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制度实施 - 本制度2025年8月制定,经审议后实施[2][16]
海锅股份(3010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提名委员会职权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8]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15]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所作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5]
海锅股份(3010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 会议规则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聘请中介等职权需经独董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7]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一致同意可豁免时限[11] - 三分之二以上独董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1] - 过半数独董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12]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独董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应包含召开信息等主要内容[14]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17] 实施与修改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19]
海锅股份(3010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7:17
薪酬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8] 薪酬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董事会应尽快选新委员[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薪酬委员会职责 -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10] 薪酬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2]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
海锅股份(301063.SZ):上半年净利润3386.48万元 同比增长110.98%
格隆汇APP· 2025-08-27 17:03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6亿元 同比增长49.7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6.48万元 同比增长110.98% [1] - 基本每股收益0.33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44.36万元 同比增长194.25% [1]
海锅股份(301063)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16:47
公司架构与制度 -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436.072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2] 股份收购与转让限制 - 公司因减资收购股份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合并、异议回购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3]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4] -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 - 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在15日内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4]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特定情况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7] 担保事项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审议[7] 会议召开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8]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1] -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22]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8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202]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26]